为开展好省高院部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发挥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作用。近日,南长法院出台了《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方案确定了六个方面重点内容。
一是抓好陪审员的增补选任工作。选优配强陪审员队伍,根据陪审员倍增计划,增补选任45名陪审员,使陪审员总数达81人,完成倍增计划。二是完善陪审员随机抽取机制。建立和完善陪审员随机参审系统,将陪审员信息纳入审判信息系统管理,区分陪审员工作忙闲,随机摇号确定参审陪审员,理顺陪审员履职工作的时间和工作障碍。三是建立专家陪审员工作机制。建立专家陪审员队伍,根据本院审理案件特点,着重在医学、金融保险、建筑工程、劳动工伤案件中建立落实专家陪审员机制。通过分业管理、分类抽取参审等,发挥专家陪审员的作用,弥补法官的专业局限。四是发挥陪审员的调解作用。将现有来自基层岗位,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群众工作经验的47名陪审员,重点配置于民事案件的陪审中,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陪审员参与进行调解,发挥陪审员调解的积极作用。五是建立健全参审工作机制。建立陪审员参审保障机制,制定出台陪审员参审工作细则,对陪审参审中的阅卷管理、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行使表决权等进行细化,充分保障陪审员工作的各项权利。六是完善监督管理和考评体系。推动建立人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联席工作制度。对陪审员资格审查、工作管理、表彰奖励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强化陪审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