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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既要警钟般点醒 更须灯塔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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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艳华  发布时间:2014-08-04 10:42:09 打印 字号: | |

       “反串诈骗”?拿到这个案件,我就想到又是一个聪明的小孩,却将聪明用错了地方,不知是生活窘迫还是家庭不睦,才让其年纪轻轻就走上犯罪道路。带着猜想,我开始了解案情:小军在一家网吧做网管,有稳定的收入,工作之余通过QQ网上交友。由于小军将QQ的个人信息设置成女性,一些网友在聊天中希望和小军成为男女朋友,也会主动提出为小军买东西。没想到网友这样轻易相信自己,小军难抵诱惑,开始找各种理由让网友给自己汇钱,买手机、生病、见面路费,小军的谎言一直没被戳穿,几千块钱轻易就到手了。尝到甜头的小军又故技重施骗了好几千块钱,正当他沾沾自喜于自己的“聪明”时,民警找上了门。直到被关进看守所,小军才明白要为自己的“小聪明”承受牢狱之灾。

     从事刑事审判已四年了,看过了类型多样的犯罪案件,也见过了形形色色的被告人,我逐渐明白即使在犯罪这样的严重违法行为中,被告人也并非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对于这样一起事实清楚的诈骗案件,审判好像并不困难,但小军是刚满17岁的未成年人,这次的犯罪经历在他以后的漫长人生中将起怎样的作用?是成为人生的污点,让他一辈子生活在阴影下,还是成长中的一次磨砺,能让他幡然醒悟,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未来?这是我们在审判前就要考虑到的。

     通过和小军家人电话联系,我了解到小军父母虽然离异,母亲也重组了家庭,不过小军和继父相处融洽,继父也及时为小军退出了全部赃款,可见家里人还是很关心小军的。小军此次犯罪主要是因为年纪小、自控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造成。如果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加上家庭的关怀和引导,小军的改造还是很有希望的。

     为了取得较好的效果,我事先和小军的继父沟通,并为了方便其能从外省过来参加庭审而调整了开庭时间。庭审中,小军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也向继父保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堂堂正正做人。我们也告知小军,法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对于他这样情节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将予以封存,不会影响他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听到这个消息,小军表示更加坚定了要改正错误、重新生活的决心。

     人成长的道路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在未成年犯人走错路、走弯路,迷惘、冲动、无措的时刻,审判既要如警钟般点醒他们所犯的罪行,更要像灯塔般指引他们走出迷失,重新面对人生。

   (作者简介:王艳华,惠山区法院少年庭助理审判员,1988年4月生,本科学历)

来源:惠山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