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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银行有关系骗得两人11万元
一诈骗犯被判入狱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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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海迪  发布时间:2014-08-14 09:47:31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谎称自己认识银行高管,以自己有关系可以办贷款、找工作为名,先后骗得两人共计11万元。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1年底,市民王某准备投资开一家足浴店,他租好房后马不停蹄开始了整体装修,先后投资了数百万元。然而由于资金吃紧,装修尚未完工,足浴店迟迟不能开张营业,这让王某很是着急。王某想到了向银行贷款渡过难关,但由于房屋是租赁的,银行拒绝了王某的贷款申请。

王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他想到了熊某,听别人说熊某跟一些银行高管私交甚好,于是王某主动上门找到了熊某。熊某听了王某的情况后,拍着胸脯说申请银行贷款的事情包在他身上,但疏通关系需要费用。王某急着拿到贷款,于是给了熊某5万元,央求其尽快为他找到关系批准贷款。

熊某收下钱后的几个月,王某每次打听贷款事宜时,熊某都推脱说贷款是要等时机的,让王某不要着急,再等等。每次熊某都不忘吹嘘自己认识多家银行高管。

在此期间,王某的朋友管某正在为儿子找工作的事情奔波。当他无意中听说熊某认识银行高管时,就让王某带他去找熊某,试探熊某能否帮他儿子在银行系统找个工作。熊某再一次夸下海口,说找工作的事情包在他身上,随后,管某给了熊某6万元用于“疏通关系”。

转眼到了20138月,熊某仍然没能办妥这两件事情,王某和管某已经死心,他们让熊某还钱,熊某却称钱已经用光。无奈之下, 王某和管某让熊某写下借款字据,证明熊某分别收取了5万元、6万元。

王某和管某多次讨要,熊某都没有还钱。又过了几个月,王某和管某向警方报案。201312月,熊某涉嫌诈骗罪被抓获,随后,北塘区检察院提起诉讼。检察院指控熊某利用跑关系的借口,骗取被害人的费用后用于自己开销,自知没有还款能力,在被害人多次讨要后仍然没有实际归还,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近日,北塘法院经审理认定,熊某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并责令其退赔11万元。

来源:北塘法院
责任编辑:张海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