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罕见的法定继承案件进行了调解。原被告双方是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的母亲都是父亲的合法妻子,且两对母子曾经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就是俗称的“大小老婆”。现在,弟弟为了合法继承母亲的房产,无奈起诉哥哥。
蔡德强和蔡德康是同父异母的两兄弟,蔡德强的母亲嫁入蔡家后,于1929年产下儿子蔡德强,在蔡德强已经年近二十岁时,父亲又娶了第二房太太,在第二房太太怀孕期间,蔡父撒手人寰,蔡德康成了遗腹子。
蔡父去世后,两房太太都没有再婚,她们带着两个孩子共同居住在蔡父留下的一套老宅子里面,双方相安无事度过了很多年,感情也都不错。直至1984年,在当时的居委会的见证下,弟兄俩签订了协议书,和平友好地分割了这套老宅。
转眼到了1996年,这套老宅子被拆迁,二房太太以自己和儿子手中的房产份额换取了一个优惠购房的机会,她购买了北塘区民丰里的一套房屋,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几年前,二房太太去世,她没有留下遗嘱,她唯一的儿子蔡德康想要继承民丰里的这套房屋时,问题出现了。
房管局表示,蔡德康需要提供公证文书或者法院判决书,有关部门才会给他办理房产证。然而蔡德康到公证处咨询后得知,由于蔡父于解放前去世,当时我国尚未建立户籍制度,公证处也没有处理过同时有两房太太的情况,无法为其办理相关公证事宜。不得已之下,蔡德康只好到法院提起诉讼,哥哥就成了被告。
蔡德康和蔡德强到法院说明了情况,在法官的主持下,他们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房产归弟弟所有,弟弟承担减半收取的诉讼费。(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