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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消除隔膜 从放下成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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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玉文  发布时间:2014-09-04 16:22:26 打印 字号: | |

究竟是什么矛盾,会让有着血缘亲情的人非要对簿公堂呢?怀着这样的疑问,我接待了一起案件的原告宋某。

在他的一番陈述中,我逐渐对案情有了大致了解。宋某称,上世纪90年代单位房改时,他用母亲的工龄买了一套房屋,购房款是由他个人支付的。母亲去世后,他认为这套房屋应归他所有,然而他姐姐称她也享有继承份额。为此双方闹得很僵,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律。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放缓语调,让宋某冷静下来。等他不再那么暴躁后,我继续提问。

“这么多年,你姐姐对你怎么样?”“其实我姐从小对我还是蛮关照的……”宋某说,姐弟俩之间其实并没有大矛盾,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会动起诉姐姐的念头。从宋某断断续续的陈述中,我拼凑出了隐藏在案件背后的信息。宋某的儿子到了适婚年龄,也有了对象,但由于家庭不算富裕,全家为孩子的婚房犯起了愁。他认为母亲这套房既然是他出钱买的,那就应归他所有。半个多小时的陈述,我都全神贯注在听。

他一股脑儿说出了积压已久的心里话,整个人的状态也放松下来,从他略显疲惫的面容以及对被告的描述中,我看到了一个家长在生存压力和亲情之间的挣扎。我对他说:“其实你的姐姐也许并不是非要争这份遗产,她需要的可能是你作为一个弟弟在分割遗产这件事上对她的尊重。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现在时代不同了。”他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我建议他回去,和姐姐坐下来好好聊聊,他同意了。

之后案件如期开庭,双方虽然分别坐在原被告席上,但气氛融洽,提到被告的时候,宋某都是称呼“额俚阿姊”。宋某年纪大了,耳朵背,我提高说话的音量他还不能听见时,被告的女儿还时不时将我的问题复述给宋某听。最后本案以调解结案,被告放弃继承份额,一家人谢过我后和和气气地回去了。 

作为一名法官,工作中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物,难免会逐渐形成赞同、鄙视、厌恶的自我标准,用两个字来定义这种心理活动,大概就是“成见”,但需明白人性本善,如能放下成见,保持赤子之心,诚恳的面对工作、生活,细心体会人情冷暖,应该能更自如地工作、生活,对自我的认同度也会高一些,也更容易做到爱工作、爱生活。(作者简介:何玉文,南长区法院见习助理审判员,19841月生,本科学历)

 

来源:南长区法院
责任编辑:何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