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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调解中融入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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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华  发布时间:2014-09-16 11:08:28 打印 字号: | |

某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小刚和小静夫妇垫付了银行房贷1万多元,该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主债务人小刚和小静夫妇追偿,诉请垫付款1.4万元。

    此案开庭时,小刚和小静都到庭了。对于这类标的较小、事实清楚、当事人都到庭的案件,我尽量采用调解这种柔性的方式解决。因为调解可以协调双方利益关系,尤其对于被告在履行时间和律师费的给付上都有弹性。我在主持该案调解时,小刚提出了匪夷所思的要求:“必须明确我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另一半给小静,不然我不同意调解。”“这个不是按份责任,而是共同还款责任,调解也必须在合法和自愿的基础上”,对于没有律师代理的个人被告,我已经习惯了调解过程中的普法。“她什么都不做的,家里什么都我来,这不公平,我要和她把债务分分清楚”,小刚怨气冲天。“她在家带孩子也是分担啊”,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小刚抢话了:“两个孩子都在老家,她什么都不管,什么事情都要找我,凭什么啊?”我其实可以简单地以“你所述与本案无关,应另行起诉”而带过,但我看到了旁边小静的眼泪,眼泪不仅滴在了被告席上,也滴进了我的心里。我决定抛开案件本身,和小刚这个“80后”丈夫好好谈谈。

    “小刚,你觉得你老婆对家没有贡献。你有没有想过,小静嫁给你后忍受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多少不易,接连生下了两个随你姓的孩子。你难道不觉得生这两个孩子是对你们家最大的贡献吗?你也许永远无法明白生孩子对小静的疼痛,但你想想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在最好的年纪里,她用生命在为你延续后代,她所承受的是可以用工资来衡量的吗?”我发现小刚怔住了,把头越埋越深。小静在旁边已经由原先的小声啜泣变成了嚎啕大哭:“以前没有人和他说这些,他以为我在家吃干饭,根本不理解我。我把两个孩子送回老家,就是想找工作的,小的才1岁多,刚断奶不久。”

    “这个案件可以当庭宣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我为何要花这么多时间与你们交谈,是真心希望你们可以好好生活下去。”“法官,我调解,不按照二分之一来”,小刚终于把深埋的头抬了起来。临走时,小静的高跟鞋没踩稳,身体晃了一下,小刚立马扶了一把。见到此情此景,我的心中回荡起了一首熟悉的旋律: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可以一路走来变成一家人,你付出了几分,爱就圆满了几分。(作者简介:方华,南长区法院民二庭助理审判员,198212月生,法律硕士)

来源:南长区法院
责任编辑: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