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省高院部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发挥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南长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试点方案精神,积极部署,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勇于探索和实践,不断加强陪审员队伍管理水平,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抓好陪审员的增补选任工作。为落实最高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南长法院积极做好增补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选优配强陪审员队伍,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倍增计划”,目前共有人民陪审员81名。
2、建立完善的陪审员信息库以及标签陪审小组。根据每一位陪审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单位、专业特长以及每周工作的忙闲时间段等详细情况,建立陪审员信息库,同时设立标签陪审小组。根据陪审员不同的行业、职业特点,区分专业标签后分成5个陪审小组,分别对口服务5个业务庭室,不仅便于陪审员快速熟悉业务开展工作,还能有效提高陪审质量。此外,选取12位大学教授、医学专家、建筑领域专业人才、金融保险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专家陪审员人才库,积极发挥他们在专业领域中的作用,弥补法官的专业局限。
3、实施随机抽取机制。根据案件类型特点,在对应的标签小组中随机抽取陪审员,有效提高参审针对性和参审质量。对于要求专业特长的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积极发挥专家陪审员的作用。抽取过程将控制陪审员参审数量上下限,确保参审均衡度。自实施陪审员随机抽签以来,陪审员工作室共安排80位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参审率达98.8%。
4、建立健全参审工作机制。根据最高院陪审员参审工作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陪审员工作规程”、“陪审员参审工作细则”,充分保障陪审员的阅卷权、参审权、评议权、异议权等各项权利。强化法官庭前指引义务,明确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高陪审员参审积极性,确保陪审员陪审工作的公正性,提高陪审效率。
5.完善监督管理和考评体系。案件审结后,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就司法礼仪,工作态度、庭审纪律、庭审能力等方面,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以此作为考评依据,定期考核。同时作为年度评优、奖惩的依据之一。实行“一人一档”,建立陪审员参审业绩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