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工作已五年多,深感除了要熟悉法律专业知识,“诚待人,勤做事”也是我的审判“法宝”。
“我的孩子才17岁啊,就这么没了,你们要主持公道啊”“我们来就是要讨个说法,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我热情招待女儿的同学,到鱼塘后再三提醒他们不要划船,谁会料到发生这种事,我没有责任”“法官,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不大的法庭被挤得满满当当,我在接待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及亲属,你一言我一语,他们情绪都异常激动。
2013年“五一”前夕,十名技工学校学习制作紫砂壶的师兄弟至其中一人父亲承包的鱼塘烧烤,午饭饮酒后,五人私自上船游玩,最终酿成三人溺亡的惨剧。事后,另七个学生和鱼塘承包者被告上法庭。因为涉案家庭多且影响大,为审慎处理,我多次召集原被告双方了解案情并安抚他们的情绪。在我看来,案件中的原被告都是受害者,他们内心或悲伤、或愧疚、或不安,也许,此时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位公正无私的断案者,更需要一个可以倾诉的朋友。因此,每次接待他们时,我都是先为他们泡上茶,然后耐心倾听。哪怕一个事实他们已重复了多遍,我也不忍打断。他们临走时,总要拉着我的手说:“谢谢,又麻烦您了,相信您会尽快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案。”
为了调查案件事实,理清法律关系并确认责任主体,开庭前我一次次到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和公安局法制科了解相关情况,多次至事发鱼塘勘验(见图),制作事故现场图、拍摄现场照片、丈量事故船只大小及鱼塘深度,并及时整理材料以还原案件事实。内心承受很大压力的鱼塘主说:“之前担心法院会不加调查,为顾及社会舆情直接将责任推给我,现在看到法官多次跑来找我交流沟通,认真细致地实地勘验调查,不管结果如何,我起码感觉踏实了。”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宣读完判决结果后,我看了一下在场的所有当事人,他们显得很平静,我长舒了一口气。我心里明白,对于当事人来说,再透彻信服的说理,再精彩翔实的论述,也赶不上法官与他们的二十多次面谈、三十多个电话沟通、六次取证勘验。(作者简介:陈思远,宜兴市法院徐舍法庭代理审判员,法学本科,1986年8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