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阴市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五中全会精神和无锡市中院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抓早抓细,采取四项举措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开好局。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明确责任划分,党组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班子、从严带队伍,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到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从今年4月起,江阴法院对院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具体业务,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二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的要求,院长同分管院长,分管院长同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自对党风廉政建设所应承担的责任,做到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每个责任主体都各知其职,各尽其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得以贯彻落实。
三是编制权力清单,明晰职位权责,规范权力运作。根据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江阴法院对院、庭长等不同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在分项梳理基础上确定职权,编制“职权目录”的行为,同时编制“负面权力清单”,规定权力主体“不得有”的行为给权力划定边界。《权力清单》要求权力主体严格对照清单执行,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成为法院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
四是出台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制定《江阴法院纪检监察案件线索管理办法》,明确了案件线索的来源管理、分类处置、集体排查、推进机制、责任追究等内容。江阴法院实行违纪违法线索集中管理,在监察室设立违纪违法线索库,确定专人管理,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登记、分类、归档等工作;建立线索集体评估会议制度,由纪检组长、监察室、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集体评估,确定办理方式,形成对案件线索集体分析评估的机制;江阴法院还强化线索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移交、接受、管理线索、违反保密纪律泄露案件线索、压、瞒、漏、改、擅自处理案件线索等情形,将严格责任追究,实现了对违纪违法线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