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南长法院由原来省高院陪审员改革试点单位升级为全国第一批50家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响应,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商讨工作重心,力争多措并举,创出实效。
试点工作方案指出,将通过改革选任方式,规范选任程序,严格落实倍增计划。通过“海选”方式,改变以往陪审员队伍的局限性,进一步提升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促进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
将扩大陪审员参审范围,充分发扬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探索多种参审模式,应对案情较为简单、事实争议较为复杂以及事实与法律适用均有争议的各类案件。
在本院原有《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及《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参审工作细则》的制度基础上,根据最新精神作进一步完善修订。
进一步强化法官的指引义务,修订《陪审指南》作为陪审规则指引;引进并培育事实认定方面的典型案例作为陪审案例指引,通过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升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和水平。
继续强化陪审员的管理与考评,实施“一人一档、”“一案一表”、“一年一评”, 通过规范化管理,充分保障陪审员的阅卷权、参审权、评议权、异议权等多项权利。
下一阶段,南长法院将根据本院特色,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有步骤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