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与法
虚构公司骗取货款 夫妻二人齐获刑
分享到:
作者:李宁倩 周群  发布时间:2015-07-09 15:04:44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还债,夫妻二人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诈骗。近日,无锡市南长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合伙网络诈骗案件。

2015年初,为了还清家中债务,张守雇人制作了虚构的新亚公司网站,并谎称公司销售塑料薄膜,想通过此法吸引客户继而骗取货款。为增强公司可信度,张守拉来妻子陈云做其助手,扮演公司客户经理职务。除此之外,他还特意在网上购买了归属地为公司注册地的手机卡、银行卡等物。

不久,一位客户联系到张守,要他提供2万元的塑料薄膜。夫妻二人通过与客户电话、网络沟通,很快骗得了对方的信任,并签下了合同。骗得2万元后,张守尝到了甜头,遂如法炮制,再次雇人制作了另外两个公司的虚假网站。

客户久未收到货物,便向张守催促。张守以单子填错等借口推诿,并告知客户还需要再提供一笔5万元货款。事情至此,客户才意识到自己受了骗,遂报警。

南长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张守、陈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结伙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被告二人已经退赔赃款,法院最终判处张守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陈云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认为,为了保障资金交易的安全,在合作前要尽量核实对方公司信息,尽可能到对方实体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并选择商誉较好的公司合作比较妥当。(文中署名均系化名)

来源: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宁倩 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