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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法院刑庭法官受邀为交警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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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04 14:53: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滨湖法院刑庭徐克兵法官受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邀请,先后为公安部交管局事故处理高级培训班、黑龙江交警总队事故处理高级培训班参训交警授课。

徐克兵法官结合近年来审结的具体案例讲解了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自首、逃逸的司法认定,刑事证据审查标准等问题,并着重就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对事故责任认定、定罪量刑的影响深入地进行了剖析,提醒参训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要严格按程序勘查现场,及时固定现场证据,科学分析事故成因,严谨认定事故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训交警也就相关案件处理及侦查人员出庭等问题与徐克兵法官进行了互动交流。

徐克兵法官的授课受到主办单位和参训交警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徐克兵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