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坚守•展望(七)?坚守,为法治的梦想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9-08 15:53:53 打印 字号: | |

2006年,我从西南政法大学完成学业,怀抱着厉行法治、维护正义的法治梦来到太湖之滨、吴越之地的锡城。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参与案件诉讼,得以掌握梦寐以求的法律之剑,从事渴盼多年的司法事业,令我激动不已。可以说,无锡是梦想起航的原点,律师工作的性质,注定了身处这个岗位的我,只能为一家仗言。渐渐地,我有了新的渴望,我憧憬着有一天,自己能够站在法庭之上,成为手持法律天平的法官;我憧憬着有一天,自己能够挥起手中法律的利剑,斩破一切的罪恶,涤尽世间的不平。 

我终于还是迈上了追寻梦想的征途。2008年,我在公务员考试中入选,如愿进入北塘法院这个光荣而又富有朝气的集体。离开工作两年的律师事务所,成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我心中既欣慰又忐忑。欣慰是因为自己离梦想越来越近了,近的仿佛就在眼前;忐忑则是因为前辈们的告诫:在法院,不仅工作事务多,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也十分巨大,工资收入和晋升速度更是无法和许多单位相提并论。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一边是看似光明的康庄大道,另一边是通向梦想的崎岖小径,我不禁迟疑、犹豫。但是,对梦想的坚持让我在矛盾中认清了自己,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无论前路风雨荆棘几许,我自奋然前行!

路漫漫而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现实和梦想终究是有差距的,走在这条梦想之路上,其中的艰辛比我想象中更甚。我没有立时成为想象中光芒四射、判尽大案要案的大法官,而是被桎梏于工作的繁重琐碎之中,被桎梏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之中。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每天处理的这些房屋纠纷、劳资纠纷、家庭纠纷无不是最让人头疼的“家务事”。这些“家务事”令我不胜其烦,可是抱着一定要坚守自己司法梦想的信念,我选择了坚持再坚持。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案件中的种种人间百态,给我带来一次次精神上的冲击。我渐渐明白,“家务事”对我们来说是小案件,是“小事”;可对老百姓来说却是真正的“人生大事”。我庆幸自己选择了坚守,也逐渐明白自己坚守的实质所在。

我坚守的,是对法治的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从人类将汉莫拉比法典刻在那块黑色的玄武岩上的那一刻起,就赋予了其如同岩石般难以改变的基本属性:刚正。千百年来,法律始终代表着国家意志,更代表着公平正义,代表着人民群众的追求和向往。是的,我便是其中一员,我热爱司法事业,信仰公平正义,将其当做自己毕生不倦的追求。在追求信仰的道路上,我遇到的矛盾、困难很多,遇到的诱惑、困惑也很多。每当和同学、朋友聚会,问问他们的收入,再看看自己的工资,我往往自愧不如;每当加班加点写判决书、不厌其烦走访调查,不得不放下家中事务,我又总是在心中给自己打一个问号;每当遇到当事人不理解而牢骚满腹、责怪抱怨甚至谩骂时,我甚至产生怀疑,怀疑当初的决定,怀疑社会的公平。但是对法治的信仰给了我强大的内心,对事业的热爱给了我坚持的动力,对岗位的责任给了我前行的勇气,领导同事和家人的关心支持给了我负重的力量。每当复杂案件令人心烦气躁,每当当事人想借机表示,我都凭着这份坚持,沉下心来、秉公办案、依法办事。几年来,从未出现一起违反程序、违反法律的案件。

我坚守的,是对职业的认同。为什么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作为基层法官,必须对自己的职业有着深度的认同,必须拥有忠于职守的责任担当。这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必备素质,也是我工作几年来长期的坚守。认同职业,热爱岗位,就是用恒心和毅力坚守平凡,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原则准则、依据道德操守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操守,大事做精彩,小事做精细,事事出精品。近几年,我参与审理案件700余起,其中无论是法庭上大打出手、纠缠不清的精神病离婚案件,涉及民族问题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还是屡次上访的老信访户因购买房改房不成而主张损害赔偿问题,我都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法院荣誉负责的态度一一妥善调处。每当当事人判前判后多次来院吵闹,我都耐心细致说服和释明,选择理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有效抑制缠访的不良姿态。作为青年法学会成员,我还不折不扣完成信息、宣传、调研任务。付出终有回报,几年来,我获得“争先创优”办案竞赛优胜个人、优秀公务员、我身边的青春榜样、审判能手等。这些在我坚守的道路上既是荣誉也是鞭策,更是前进的动力。

我坚守的,是对社会的责任。优秀的法官,不能在社会洞察力上有所欠缺,不能对当事人的困境视而不见,也不能不考虑判决对社会的影响。自古至今,司法中一直有一个关于“法”“理”“情”孰先孰后的争论,而在执行法律中维护社会基本道德,则是我们无数法律工作者对社会、对当事人的发自身自良知的责任担当。法律之外,尚有我们对公平正义的进一步追寻。法治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在于其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法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必须严格甚至严苛。在几年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多次遇到当事人的诉求虽然合情合理,却不在法律判处范围之中。对于这种情况,我始终抱着自己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以道德为判断准则,以良知为判断标准,尽量为当事人争取合情合理合法的妥善判处结果。遵循道德和良知办事,便是对法律的热爱,是对社会责任的担当,也是我最本质的坚守。

我坚守的,是对家庭的热爱。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是一名女儿、一名妻子、一名母亲,是我热爱的家庭中的一员。父母一直在老家,先生在部队工作,作为一名军人家属,公与私,孰轻孰重,大家与小家孰先孰后,也成了我时常得面对的现实问题。在坚守的道路上,我要充当的就是“天平的支点”,始终把握好两者的平衡。我先生长期在部队基层和政治机关工作,江阴、无锡、南京、安徽来回跑是常态,加班加点、几个月不回家也是常态。所以一方面我要用心照顾家庭,努力营造家的温馨;更重要的是不能以照顾家庭为借口影响工作,既要当支持丈夫事业的好妻子,又要当领导手下的好同志。我曾经带着刚出生几个月的宝宝赴南京、宿迁培训,曾经加班到深夜继续回家做家务,曾经为家庭工作两头受堵而失落,但没有大家的兴旺哪来小家的温馨,没有国家、民族、法治的大海哪有个人和家庭的涓涓溪流。这些年不仅家庭没有受影响,而且所经手的案子个个办成了“铁案”。

为了梦想,一路旌旗一路歌;为了梦想,且行且珍惜。

 

(作者:北塘法院  马英峰)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