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准快递公司尾随快递员,趁无人看管包裹时实施盗窃,男子一个月内作案11次,偷得26部手机,盗取物品价值3万余元。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张某是四川人,今年20岁,曾因盗窃罪两次被判入狱。今年5月,张某找不到工作,又重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张某称,其盗窃的对象主要是送手机的快递公司,其作案手法一般是先尾随开电动车的快递员达到一个地方,趁快递员上楼送货时,盗取未上锁的快递电动车内的包裹。
张某通过上述手法,先后11次实施盗窃。多行不义必自毙,警方很快通过监控辨别出了张某,将其抓获归案。张某归案后交代,盗窃手机的原因是由于手机比较好转手,且包裹小。因其之前有盗窃的经验,清楚哪家快递是送手机的。而很多快递员开的电动车后面都是带锁的箱子,但是快递员在上楼送快递时往往会忽略把箱子上锁,他就是钻了这个空挡。盗取的手机,张某均通过网上联系收购二手手机的买家转卖出手。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在今年5月至6月间,先后11次盗取快递包裹、电动自行车等共计价值33356元。被告人张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官提醒,快递员在送快递时,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抱着“离开一会,不上锁没关系”的侥幸心理,及时为车箱上锁,一旦发现包裹丢失应报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