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中院执行局法官秦小兵意外收到了一面由被执行人送来的锦旗,这在他的法官工作生涯中还是首次。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人,怎么会送锦旗感谢法院呢?其中缘由,还得从一起牵扯江西、无锡、苏州三地的纠纷案件说起。
被执行人蒋某是无锡某科技公司老总,因一起买卖纠纷案,被判向江西某公司支付合同余款219500元。但因未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被江西公司告上法院。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秦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无锡某公司是一家注册资金较低的销售公司,早已停止经营活动,原经营地点也是人去楼空,经调查既无房地产、车辆等固定资产,也无对外投资等可供执行财产,仅在其唯一开立的银行账户扣划了2600元剩余存款,但在苏州有近15万元的到期债权。法官经过调解,发现苏州公司提出的增值税发票环节,成了三方争议的焦点。
如不能解决此关键问题,本案将陷入僵局。承办人秦法官按照相关法律,认定被执行人为拒不履行,应该给予信用惩戒,限制负责人高消费。在法院把被执行人负责人纳入失信老赖名单后,负责人的出行,包括坐高铁飞机受到限制,银行也不给授信了,导致他的其他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最终,负责人蒋某乖乖的主动到法院,归还7万元现金。并表示其他款实在没能力解决,请法院帮忙协调债权人开发票,同时请法院帮助追讨苏州公司欠款。
因为发票问题不是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内容, 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只能靠协调解决,必将考验执行法官的办案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耐心。法官通过苏州、江西两头多次调解,三方逐渐建立互信,缩小分歧。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江西某公司在限定期间内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无锡某公司,无锡某公司先履行部分金额8万余元,在收到江西某公司增值税发票后,即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交到法院,再由法院负责转交给苏州该建筑科研公司,并由法院执行苏州该建筑科研公司的上述到期债权。最终,无锡某公司、江西某公司和苏州该建筑科研公司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得到了十分圆满的结果。因此作为被执行人蒋总表示:“法官做了三方面的工作,这么圆满地解决问题我很感动。”
该案的办结,不仅使债权人债权全额实现,而且解决了当事人及案外第三人的纠纷,所有矛盾都迎韧而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境界。被执行人送法院锦旗在全国法院执行工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无锡中院执行法官认真负责执法为民的工作态度和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水平。
据悉,无锡中院自创建公开“晒老赖”制度后,在商业广场电子显示屏、公交、地铁等多处移动屏幕上公布了5650余名“老赖”信息,迫使312名“老赖”主动履行债务2.38亿元,此创新举措在全国属首创,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方位提升了执行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