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无 锡 市 中 级 人民 法 院
招 标 公 告
本院在执行涉无锡东方凯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查封该公司位于本市中山路260号天安大厦的部分房产,并依法予以评估拍卖,但因无人应价而流拍。现经债权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流拍的房产采取强制管理措施,以强制管理产生的收益优先清偿以该房产设定抵押的债权,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具备大型商业综合体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或个人均可至本院报名,并提交书面的经营管理方案,本院将对提交的方案统一评审后择优选取。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房产清单:
中山路260号一层1I、1F、1J,1E 计1440.81平方米
中山路260号三层3024、3031、3036、4053, 计85.21平方米
中山路260号四层4053 计76.46平方米
中山路260号五层5112、5113、5138, 计93.63平方米
执行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姚震宇;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1;
办公室电话:0510-82226886 传真:0510-82724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