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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2执198号-江阴三林机械管件有限公司、江阴林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徽祥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陈玉娟、朱婧瑶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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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jw  发布时间:2016-07-22 14:48:07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苏02198

江阴三林机械管件有限公司、江阴林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徽祥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陈玉娟、朱婧瑶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申请执行2014)锡商初字第0300民事判决书案,因向你(单位)注册地、住所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冻结、查封、扣划拍卖财产),以及传票、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人:吴晓东;联系电话:0510-82226886 ;传真:8272404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邮编:214002

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工行无锡城中支行;账号:1103020109000051923

责任编辑:z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