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8月4日消息(焦点访谈):执行难,这是一个严重影响司法权威,社会广泛关注的老问题。难在哪呢?难就难在被执行人不配合。不是可以强制执行吗?强制执行,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手里有现金那还好办,可如果没有钱只有物,要变现还债,这还是一件麻烦事。为了破解这个难题,近些年来,人民法院进行了许多大胆的改革和尝试,比如今天要讲的这个办法,就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锡良介绍:“我们传统的拍卖一般是双向收费,按照法律规定它可以收买受人5%,然后可以收委托人5%。因为委托人一般是我们法院,它优惠只收法院1%,收买受人5%。像近两年我们的拍品都是几千万甚至上亿,这笔佣金还是相当可观的。在网络拍卖推行之后,这一笔费用无形中这个成本就降低了。”
在江苏宜兴,一场特殊的网络拍卖引来了网络上几万人进行围观。原来这是在网上进行生猪拍卖。
这些拍卖的生猪来自一家拖欠债务无法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部分债权人纷纷起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依法进入执行程序,这11000多头生猪以及养猪场的土地和房屋等被法院查封,这些生猪由当地政府进行代管。
考虑到生猪属于生鲜产品,价格受市场影响较大,尽快处置有利于最大化实现债权人的利益,为此,宜兴法院决定把这11000多头生猪放在网上进行拍卖。由于是第一次在网上对活物进行拍卖,起初,他们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并没有多大把握。
网上首例活物拍卖就这样诞生了,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两家竞买人16分钟通过了46次的竞价,从起拍价330万元,到最后460万元成交,多拍了130万元。成功拍得这一万多头猪的买受人也非常满意。江苏宜兴法院的这次生猪拍卖实现了多方利益的共赢。
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瞿晓伟表示:“一个是我们法院最后拍卖成交以后,实现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第二个是对于申请人来讲,他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第三个就是对于买受人来讲,拍卖也减轻了他的成本。网拍也最大限度保证了被执行人的权益。”
网络司法拍卖实践已经有近6年的时间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有很多需要明确和规范的地方,今年8月3日出台的《最高法院于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网络司法拍卖的平台准入规则、运行模式、具体的竞拍规则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和规范,明确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处置财产应当优先采取的方式。例如,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对竞拍的网络服务者提出:不得在拍卖程序中设置阻碍竞买人竞价以及监视竞买人信息等的后台操控功能。同时明确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公告应当包括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等信息。对于网络竞拍的买受人也明确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强调:“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是要革除实践中的一些弊端,比如说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竞买人之间串标、围标、甚至控场的这种现象,此外还出现了一些权力寻租、利益勾连的这种情形。网络拍卖完全在公开透明的状态下进行,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司法拍卖中的暗箱操作问题,净化司法拍卖的环境,还人民群众一个干净廉洁的司法拍卖机制。”
网络司法拍卖,在本质上仍是司法活动的组成部分,同样需要体现公平正义。本着先实践后规范的原则,6年来的实践和效果为网络司法拍卖优先提供了准备,也为在未来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做好了铺垫。目前,司法解释对信息发布、价格评估等重要技术环节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但它在实践中一定还会遇到许多新的考验,需要以审慎和负责的态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