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苏02执571、572、573号
江阴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融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阴环球商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夏华清、周林强:
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东支行申请执行(2014)沪二中民六(商)初字第112、114、113号民事判决书三案,因向你(单位)注册地、住所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冻结、查封、扣划拍卖财产),以及传票、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电话:0510-82226886 传真:8272404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2
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工行无锡城中支行 账号:1103020109000051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