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新吴法院邀请八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40余人参加了公开庭审旁听活动,庭审后组织代表委员进行了评议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为实施犯罪,先后在新吴区注册成立扬弘广、汇雅讯通、财汇堂等多家商贸公司实施诈骗,并授意周某某等18名被告人使用微信、QQ等网络聊天工具,以虚构的“白富美”形象与男性被害人恋爱交友,骗取信任后采用互赠礼物、索要红包后回赠礼物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过程中各人分工明确,部分人任公司经理,负责公司业务;部分人为业务员,主管联络交易,整个公司设有完备的培训制度、考勤制度、惩罚制度,形成了严密的诈骗链条,至案发时已先后骗取全国各地众多被害人钱财44万余元。
该案系由公安部刑侦局参与协查的周某某、王某某等18名被告人假冒“白美富”实施网络诈骗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与人民法院报合办“法治天下”栏目、无锡电视台“以案说法”等中央、地方媒体到庭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