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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邀请代表委员旁听一起公司决议确认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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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8-10 11:30:06 打印 字号: | |

84日,无锡中院邀请九名年初新当选的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由民二庭审理的上诉人江阴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某某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该案主要涉及公司决议效力问题,体现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与公司决策稳定性的价值取向问题,具有典型意义。在庭审后召开的评议座谈会上,代表委员普遍认为庭审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强、审判流程规范,审判长思路敏捷、提问得当而细致,充分尊重了诉辩双方的权利。同时,代表委员提出法院可以与市总商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分析有关涉企司法应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推动《公司章程》相关格式,特别是股东权利、股东会决议合法产生程序的修订等相关问题;大力解决执行难和执行时间长的问题,在清理执行积案上设置时限,在关联执行案件中采用并案管理,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等意见和建议。

无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玉龙代表无锡中院党组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冒着酷暑在百忙之中到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以及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向代表委员简要介绍了近年来有关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民二庭主要负责人及合议庭成员参加评议座谈并互动交流,回答了代表委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及疑惑。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