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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为争抢客源大打出手,机场附近上演“全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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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07 11:09:14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张某某与陈某某、朱某某均系出租车驾驶员。2016813日凌晨,被告人张某某与陈某某在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因争抢客源发生纠纷,被告人张某某纠集多人追打陈某某后准备驾车离开,朱某某、曹某某见状拦在被告人张某某车前阻止其离开,被告人张某某继续驾车行驶,将朱某某、曹某某撞倒,致朱某某双侧跟骨骨折。

813日下午,被告人张某某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某所受的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赔偿被害人朱某某共计人民币7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审判结果】

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裁判说理】

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张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归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较好的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法官评析】

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均系出租车驾驶员,有正当职业,在争抢客源的过程中产生矛盾,进而逞强好胜,纠集人员追打对方,导致冲突升级,最终不仅没有抢到客源,还被判处刑罚,悔恨不已。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与他人发生冲突和碰撞在所难免,但在处理纠纷时务必保持理性、克制,切不可意气用事,一时冲动可能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新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