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苏02执551号
北京红石国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院受理徐莉莉申请执行无锡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锡仲字第143号裁决书,因向你(单位)注册地、住所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准予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姚震宇 联系电话:0510-82226886 传真:8272404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2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苏02执551号
北京红石国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院受理徐莉莉申请执行无锡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锡仲字第143号裁决书,因向你(单位)注册地、住所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准予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姚震宇 联系电话:0510-82226886 传真:827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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