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2017年度)
2017年,无锡市两级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263”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审判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和形成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为无锡市打好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组合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
打造公益诉讼精品案件
无锡法院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环境的实际有效修复作为环资审判的重要目标,预防和保护并重,强化排污者责任,构建公众参与环境司法体系,不断完善环境诉讼证据和法律适用规则,精心培育典型案件。其中,一案入选最高法院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案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候选案例(共20件),三案入选2016年江苏十大环境资源审判案件。案件涉及环境民事公益、噪音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诸多领域。
一是积极探索跨界倾倒环境污染追责的新模式。
近年来,跨界倾倒生产、生活垃圾事件频发,如何追责成为环境司法亟待解决的难题。通过刑事裁判固化生态损害赔偿证据。为避免侦查机关遗漏环境生态损害赔偿等量刑证据,积极司法提前介入,通过联动平台适时提醒刑侦、环保等部门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证据,包括受污染环境背景值、环境污染数据、相关违法工具、资料等,为后续民事赔偿案件打下坚实基础。建议检察机关等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虽然近年来环境刑事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反侦查能力较强、环境污染幕后的真正元凶污染企业等却往往因为证据链的缺失而逃避刑事乃至民事追责,最终导致环境污染的恶果由全民买单。
无锡法院积极推动检察机关等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利用采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则的民事诉讼,避免环境修复责任的虚化和泛化。适时宣传扩大环境司法保护的社会效果。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采取外景现场 案件庭审 新闻发布会 演播室访谈等叠加形式,开创环境案件直播新模式。在“华东跨界生活垃圾第一案”中,这一模式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和验证,5个多小时的立体式直播收到良好效果,网络点击量30余万,20多家媒体跟踪报道,社会关注度大幅提高。一方面提升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营造适度的舆论压力,推动民事赔偿义务人积极、主动履行环境修复责任。推动类型案件制度化。
基于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针对环境刑事案件无法解决环境修复问题的现状,无锡法、检机关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试行规定》,并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审理规范:以环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单独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甚至环境行政案件、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环资审判“三审合一”集中审判优势,营造“一打三”或“一打四”的联动打击效果。
二是深入探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撤诉的司法审查要件。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审查准许原告撤诉的前提是“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如何认定“诉讼请求全部实现”?成为环资审判实践中面临的司法难题。
在华东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检察机关以其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为由申请撤诉。我院重点就撤诉的司法审查要件进行了探讨,首次明确环境公益案件“所有诉讼请求已实现”的实质内容,即包括:环境修复目标已实现和杜绝环境侵权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同时,为保障环境公益的充分实现,该案详细探讨了环境修复过程的公众参及专业保障等问题,通过公告、委托专业机构修复前后的监测、专家论证、听证会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听取专业力量及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意见。
该案的诸多先行尝试,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探索了行之有效的审判思路。同时,该案的审理也体现了环境司法理念的责任担当,勇敢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依法说不,对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大胆创新环境资源生态补偿的新方式。
早在2012年,无锡法院联合市财政部门联合发布《无锡市环保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环保公益金专户,初步将生态修复金、环境捐赠款等资金纳入该专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运行至今,虽然解决了环境公益诉讼发展初期资金归集难题,但其中因审批手续繁琐暴露出来的支取困难已成为当前环境公益金发挥积极效用的最大拦路虎。而且,该资金专户也因财政监管的新要求面临着被撤销的风险。基于此,无锡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环境生态补偿方式,规避专项资金使用风险。
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提起的一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无锡法院首创环境生态补偿金用于相邻地块环境治理新方式,针对污染者自愿捐赠的超出环境修复金的部分,根据环保部门推荐涉案污染环境相邻区域的环境治理项目,在征得污染者同意后,由污染者直接将修复金用于该项目环境的治理,由当地环保部门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最终出具验收报告,既推动了当地生态环境的修复,又满足了污染者主动修复环境的愿望,同时也有利于缓解地方环境治理资金的紧张局面。
创新司法服务
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
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制定司法措施,发送司法建议,加强沟通联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切实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修复,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推进绿色发展。
一是司法护航“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制定实施意见。积极响应省市“263”专项行动号召,第一时间制定《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并结合2016年度环资审判白皮书适时向社会发布,系统推出20项司法措施,获得市委市政府高度认可。加大环境违法刑事打击力度。配合当地公安部门集中整治拉链行业电镀排污的“利剑行动”,从快从速审理违法电镀排污造成的重金属环境污染案件,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积极为公安部门开展相关培训。
二是通过司法建议推动联动工作走向深入。
针对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结案后立即向上海市容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要求积极采取垃圾综合整治措施,依法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对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各类垃圾处置的治理水平;针对近年来无锡地区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案件多发态势,梳理此类案件的特点和潜在问题,先后向无锡农林部门、烹饪餐饮协会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行业自律。
三是借助新媒体助力环境司法宣传。
借助“6.5环境日”,以“大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严惩破坏动物资源犯罪”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向社会宣传将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作为刑事量刑酌定从轻情节的环境司法理念;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老百姓的家门口,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先后组织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10名被告人至渔村巡回审判,并对旁听渔民进行普法宣传。
深入开展调研
不断提升环保审判理念和能力
根据审判实际,结合全年案件特点,积极调整调研思路和方向,不断推动环资调研向类型化和精细化方向发展。
一是调研成绩突出。参与的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障机制研究”顺利鉴定结项(结项号2017&J028),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主持的无锡市法学会课题《无锡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研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的司法审查》顺利结项;多篇调研论文发表或获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的司法审查》获得华东地区环境资源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论文评比一等奖,《上下游犯罪中“情节严重”的罪量考察——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其下游犯罪为视角》一文荣获“爽爽贵阳杯”环境司法专门化十周年回顾征文活动三等奖;《论数人环境侵权责任承担的司法审理——以责任形态研究为视角》发表在《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二是典型案例硕果颇丰。审理的全国首例检察机关起诉行政机关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候选案例(共20件),相关信息被江苏法院简报录用;《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长泾梁平生猪专业合作社等养殖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也是全国唯一一件涉及畜禽养殖污染纠纷案;《杜国军、刘训山等非法捕捞水产品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2017年中国年度案例;《沈鹰等向国外卖家购买濒危野生植物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案》入选省法院公报2017年第1辑;《沈鹰、方磊、时雪峰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案》等3案例入选2016年度江苏十大环境资源审判案件,也是全省环资案例入选最多的法院;《吴轶、张婴芝诉江苏沿江高速公路公司噪声污染纠纷适用先行判决案》等三案例获省法院第十一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三等奖,在无锡法院获奖案例中数量位居榜首;多项环资审判工作入选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
积极办会参会
不断扩大无锡环资审判影响力
一是与北京大学联合举办“生态损害索赔诉讼与关联诉讼的管辖与证据问题”专题研讨会。最高法院环资庭、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北京大学法学院、全国法院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出谋划策。
二是参加全国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第二届联席会暨贵阳环境司法专门化十周年论坛,无锡中院副院长顾铮铮作为首届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代表作交流发言。
三是不断扩大影响强化交流。全省法院环资审判专项评查及相关调研座谈会(第一片区)在无锡召开,就“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情况、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参加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关系研讨会、2017年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华东地区环境资源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作为大赛组委会成员出席全国第六届模拟环境法庭大赛;与山东东营中院、吉林中院、贵阳中院、内蒙古兴安盟中院等交流环资审判工作。
2018年,
无锡法院将继续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强化审判职能,
以问题导向为中心,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的
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创新审判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落实新理念、新方式,精心打造“绿色司法”,服务美丽无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