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2执211号
江阴康正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江阴维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通海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少云、冯瑞霞、江阴名绅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申请执行(2017)苏02民初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一案,因向你(单位)注册地、住所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冻结、查封、扣划拍卖财产),以及传票、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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