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工作 > 执行送达公告
(2018)苏02执211号- 江阴康正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江阴维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通海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少云、冯瑞霞、江阴名绅俱乐部有限公司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3-28 10:52:03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

公 告

2018)苏02执211号

 江阴康正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江阴维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通海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少云、冯瑞霞、江阴名绅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申请执行2017)苏02民初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案,因向你(单位)注册地、住所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冻结、查封、扣划拍卖财产),以及传票、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电话:0510-82226883      传真:8272404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2

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工行无锡城中支行  账号:1103020109000051923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