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梁溪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一起绑架儿童案庭审活动。无锡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50余名学生、新闻媒体参加了旁听。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李某于1996年乘隙盗走一名男婴,并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应以绑架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该案当庭宣判,以绑架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评议中,代表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及有序的庭审秩序,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充分肯定。
6月14日,梁溪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一起绑架儿童案庭审活动。无锡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50余名学生、新闻媒体参加了旁听。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李某于1996年乘隙盗走一名男婴,并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应以绑架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该案当庭宣判,以绑架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评议中,代表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及有序的庭审秩序,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