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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瓶洗发水、电池、口香糖……喜欢在超市顺手牵羊 两人“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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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13 15:37:46 打印 字号: | |

    20183月的一天,某大型超市员工在盘点货架时发现,某品牌400ml的洗发水一下子少了10瓶,但收银台却没有相应的付款记录。通过查看监控,该超市发现,一名男子曾在货架前逗留了较长时间,行为十分可疑,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侦查人员通过监控锁定了嫌疑男子的车辆。815日,嫌疑车辆再次出现在本市另一家大型超市附近,刚刚作案得手的史某和唐某被人赃并获,车上搜出了大量的洗发水、口香糖和电池等物品,慌张的两人承认了犯罪事实。 

    他为何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看看他都经历了什么…… 

    据史某交代,自己是一名“黑”车司机,平时经常往返于苏州、无锡等地接送客人。20183月中旬,史某在无锡送完客人返回苏州的途中,路过一家大型超市,想起一名乘客提过,“在大超市顺点小东西很容易”,家中又正好缺少点生活日用品,便下车进入超市逛逛“碰碰运气”。史某推着购物车假装购物,在洗护用品货架上拿了两瓶400ML洗发水放入购物车,在无人角落迅速将洗发水塞入腰间,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出超市驾车离开。 

    这次的轻易得手史某尝到了“甜头”,此后每次载客后返程途中,只要经过大型超市,他就会进去“逛逛”,夹带些洗发水之类的日用品。偷来的洗发水用不掉,史某还送给周围朋友一部分,剩下的就以摆地摊的方式低价出售。 

    今年8月,史某带着老乡唐某到常州送完客人,途经一家超市,史某称要下车买点东西,让唐某陪他一起进入超市。不一会儿,还在闲逛的唐某被史某神神秘秘地拉到角落里,史某往他身上塞了4瓶洗发水。唐某一时反应不过来:“什么情况?”“没事,我经常这样干,超市不会发现的。”唐某刚开始还有些害怕,但听史某说“现在家里的日用品都不用花钱”,也心动起来,跟着史某把东西带出了超市。 

    几天后,因准备回老家,两人商量后,决定“干一票大的”。这次两人更加明目张胆,带着手提袋,直接将“顺”走的物品装在手提袋中带出超市。两人接连“光顾”了3家超市,夹带了20多瓶洗发水以及电池、口香糖等物品,就在自以为“满载而归”时,被蹲守的侦查人员逮个正着。 

    20183月至8月期间,史某单独或伙同唐某在超市内盗窃财物达8次之多,史某窃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018.96元,唐某窃得财物价值共计2129.96元。案破后,部分赃物被发还被害单位,史某和唐某退赔了剩余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部分属共同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史某拘役四个月,被告人唐某拘役二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人民币二千元以上。本案中,史某以为自己只是顺手“拿”些价值不大的生活用品,超市一时半会儿不会发现,就算发现了也只会自认倒霉,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官提醒,不要因一时的贪欲而顺手牵羊,“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同时,各大超市卖场应当提高安全防卫意识。本案中,史某在多家超市实施盗窃多达8次,甚至在同一家超市连续多次作案,就是利用了超市安保工作的漏洞。超市应进一步健全防盗机制,及时更新或升级防盗设备,加强盘点物品的频率并做好记录,巡视人员加大巡逻力度,多留意可疑人员,多管齐下维护超市的正常经营,保障财物安全。 

 

    供稿单位: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