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工作 > 执行送达公告
(2019)苏02执恢9号-蔡慧丽、乐平、程伟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3-06 10:25:00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2执恢9

蔡慧丽、乐平、程伟

本院受理无锡市精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本院(2007)锡民初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依法追加你三人(无锡正大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因向你们住所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冻结、查封、扣划、拍卖财产等),以及传票、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两个月,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一九年三月五日

联系人:姚震宇    联系电话:0510-82226886      传真:8272404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2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