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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奋进公正路·为身边的法官点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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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8-27 09:38:58 打印 字号: | |

公正、爱民,他们是法律的守护者,更是正义的化身。

 

他们体察群众疾苦,耐心化解矛盾,公正司法,定纷止争,赢得了锡城百姓的认可和赞誉。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

 

让我们一起为身边的法官点赞!

 

徐海宏:这些年,她最惦记的还是失足少年的回归


 

徐海宏自2007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11年晋升助审员,2015年晋升审判员,现为员额法官。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9件,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被评为全市法院审判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市级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她始终践行“用真心办案、以真情为人”工作理念,用爱守护青少年成长。

 

徐海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她说,在繁杂的工作中,最放不下的就是少年审判工作。初次见面的人都会惊讶于有着这样一个宏阔博大的名字的竟然是名细腻、温柔的女法官。而细腻、温柔正是一名少年审判法官所必须具备的特质。

 

徐海宏对少年审判工作和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强烈责任心源于20084月的一个案件。那时,她还是一名书记员。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时年14周岁的小明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男孩的眼中充满惊恐和怯懦,我实在无法把他和故意杀人这么严重的罪名联系到一起。进一步了解案情后,我真替这个男孩惋惜。父母教育不到位、网上不良信息的影响,才使他走上了歪路。”徐海宏说。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一次犯罪很可能影响一生。如何在审判之外教育、挽救这些涉罪未成年人,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少审法官的必修课。小明服刑期间,徐海宏和同事们一直跟他书信往来,给他讲法律、讲做人、讲希望,鼓励他重塑信心重新做人。后来,小明作为教育改造典型多次减刑提前出狱。如今,小明已经顺利回归社会,凭借双手贏得了他人的尊重。

 

如今,昔日的书记员已成长为挑大梁的员额法官。但徐海宏对未成年审判工作的热心和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责任心从未改变。她说:“在办理了各种各样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后我发现,有的未成年人因为一点小事就约架,最终构成聚众斗殴;有的小小年纪被人利用贩毒;有的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走上歧途……给未成年人播种下守法敬法的种子太重要了!”

 

于是,在审判之余,徐海宏走上各大中专院校法制宣讲的讲台,给孩子们讲案例、讲法律。她先后被市委宣传部聘为“七五普法讲师团”、被市预防办聘任为“成长护航员”、被市关工委聘任为法制宣讲团成员、被无锡技师学校聘为“校外辅导员”、被无锡卫校聘为“法制副校长”。

 

一次普法教育,可能会将准备打架斗殴的孩子们拉回来;一次走访帮教,可能会让丧失生活信心的孩子重新燃起希望;一次法制讲座,可能会使孩子们多一个心眼多一份小心。“在法庭之外,少审法官应该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徐海宏说。

 

 

俞彤:他是为群众主张“阳光权”的第一人


 

1985年,俞彤考入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经济庭、民事庭、执行局、执行裁判庭从事审判及审判辅助工作。个人先后承办审结各类民事、执行案件1800件左右,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4000件左右,曾经连续四年名列无锡市中级法院办案第一名。该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先后获得江苏省优秀法官、无锡法院审判(执行)能手等荣誉称号,被无锡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无锡市司法局聘为无锡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

 

俞彤是一名从业30余年的资深法官,说起自己承办过的案件,他如数家珍。其中,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发生在2006年的主张“阳光权”的系列案件。“当时这样的案件没有任何先例,关于赔偿,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但是群众有这样的诉求,就得想尽一切办法把案子办好。”俞彤说。

 

当时,位于人民西路的供水调度大厦,由原先的5层扩建至13层,北面的棉花巷部分居民的室内采光受到较大影响。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于是,37户居民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供水调度大厦所有权单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告“阳光权”或赔偿损失。“我查阅了很多资料才找到了住宅建筑日照在大寒日不应低于2小时这样的标准。但是找到了标准却又发现无锡竟然没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可以进行鉴定。最终几经周折才在南京找到了一家符合资质的机构。”俞彤回忆。

 

2006年的大寒日,俞彤一早就和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进行踏勘、测量等工作。“那天从早上八点一直干到太阳落山,中饭都是在现场随便对付的。到了现场我才知道,有些居民家的采光真的受到严重影响,其中有一户老太太家,中午12点都必须开灯。”最终经鉴定,37户居民中有10户在大寒日日照不满2小时,“阳光权”受到了侵害。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阳光权”受侵害要如何赔偿。俞彤又犯起了难。为了圆满结案,他挨家挨户上门进行调解,向当事双方分析利弊,一次不行就去几次。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最终8户大寒日日照低于2小时但高于1小时的,按照600/平方米进行赔偿,两户日照低于1小时的按照800/平方米进行赔偿。

 

“这个系列案件从‘两眼一抹黑’不知道怎么办,到最终圆满解决,37个案件无一上诉,被告也对赔偿金额表示满意,前前后后经历了一年半的时间,所以我到现在都印象深刻。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矛盾纠纷也不断出现。遇到新类型案件时,作为承办人,不能有畏难情绪,而是要勤思考、多调研,尽量找出适合当事双方的解决办法,两害相侵取其轻。这样才能让当事双方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俞彤说。

 

 

王久荣:一个案件两面锦旗 双方当事人的褒奖


 

6年来,王久荣同志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角色和职责在变,但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不改。他始终牢记并践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挥洒青春、贡献力量。担任法官助理以来,他辅助办理的案件质量和效率指标在全院法官助理中名列前茅,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无一被当事人投诉。

 

王久荣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一名法官助理。民二庭受理的案件多为商事纠纷,标的较大案情相对复杂,各方利益交织影响面广,当事人常常为“争口气”而拒不让步,调处难度较大。但这名年轻的法官助理,恰恰愿意迎难而上,努力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在一起股权转让纠纷中,王久荣通过多次沟通劝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意向,并约定了签订调解协议的时间。但在预定时间常某并未出现,电话关机,调解陷入僵局。经多方了解,得知常某涉嫌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为保障原告债权的实现,王久荣专程去了趟看守所向常某了解情况。当时常某心灰意冷,万念俱灰,抗拒情绪强烈。王久荣耐心倾听其陈述,就案情及调解意向客观中肯地分析,并勉励其振作精神,常某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常某出看守所后,第一时间联系了王久荣并感激地说:“你到看守所的探视,让我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事后,他还携妻儿一道向王久荣送上了锦旗。原告窦某也送来了锦旗,并由衷地说:“真没想到法官会为了一个民事案件的调解,专门到看守所做工作,太难得了!”

 

在另一起委托合同纠纷中,双方对一套写字楼的佣金结算产生争议,因涉及众多员工工资发放,而双方书面合同约定过于简单,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原告诉请,王久荣认为调解是化解矛盾的最好方法。他为此精心制定调解方案,多次进行说理释法,促使双方诚心沟通,最终达成了和解。事后,双方当事人被王久荣公正为民、一办到底的职业精神所感佩,均赠送锦旗表达敬意。

 

经过多年的办案积累,王久荣探索掌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因人而异、因案而异,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技巧,促使对立各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其二审案件调撤率一度达到30%以上。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工作绝不仅是简单的坐堂问案,而是在每一个案件中既能遵循事实和法律,又能站在群众的立场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为群众解决实际难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这才是这份职业最大的价值,为此,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王久荣感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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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