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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执行通知
(2019)苏02执741号-江苏皇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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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0-21 13:52:51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2执741

江苏皇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莱茵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南京仲裁委员委(2018)宁裁字第0596号裁决书案,因向你(单位)注册地、住所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冻结、查封、扣划拍卖财产),以及传票、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电话:0510-82226227      传真:8272404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2

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工行无锡梁溪支行   账号:9558851103000816991

 
责任编辑:z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