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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网拍非儿戏,扰乱秩序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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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1-08 17:11:17 打印 字号: | |

竞拍人何某在参与梁溪法院房产竞拍过程中干扰其他竞买人竞买扰乱司法拍卖秩序,日前,梁溪法院处罚了竞买人何某。

 

去年9月6日,梁溪法院拍卖一处工业用途房地产。该处房地产评估价为3566.96万元,起拍价为2497万元,共有6人报名参加竞买,进行57轮次的竞价,最后何某以4213万元成交,溢价率达18.11%。

 

竞买期间,何某与同乡聊天时得知另一竞买人吴某也参与竞拍,就向同乡取得吴某的联系方式,主动致电吴某,劝说其放弃竞买,并表示“事后感谢”。而后,吴某在竞价6次后停止出价。之后,何某开始出价,与其他竞买者再进行27轮次的竞价,直至成交。

 

2018年9月17日,何某缴清了拍卖成交款。9月21日,梁溪法院依法作出拍卖成交裁定书。11月26日,何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完毕。

 

2019年3月,被执行人某仓储公司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认为何某在拍卖过程中通过内部关系获取其他竞买人信息,威逼利诱其他竞买人,要求确认拍卖无效。

 

检察院经调查,确认何某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有干扰吴某竞买的行为,建议法院对何某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法院判决

梁溪法院经核实,认为何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妨碍执行,决定依法对其罚款6万元。何某当场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

 

本案中,鉴于何某认识到错误并悔过,除竞买人吴某1人受到干扰外,其他竞买人未受影响。在吴某放弃出价后,又与其他竞买人进行了27轮次竞拍,竞价过程充分,没有实质影响到拍卖成交的效力。故本次拍卖结果有效,不符合撤销的条件。

 

法官提醒,司法网拍是法院的司法行为,恶意扰乱司法网拍的行为将受到惩处。同时,也不要轻信司法网拍存在“内幕信息”、“暗箱操作”等流言,若受到不当干扰、利诱等情形,可以及时保留证据,向拍卖法院举报。

 

供稿单位:梁溪法院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