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9年11月1日发布无锡开普机械有限公司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至报名截止日,共收到6家报名机构的报名材料。本院依法组成临时遴选委员会,依照公告公示的评选标准以及评选评分表,对报名机构予以评分。现将本次竞争选任的评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报名机构 | 总分 |
1 | 江苏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62 |
2 | 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39 |
3 | 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 | 234 |
4 | 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 216 |
5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 | 172 |
6 | 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 | 161 |
根据本院发布的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载明的评定方式,本院依法指定江苏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无锡开普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备选管理人。若后续开普公司关联企业破产清算案由我院管辖,江苏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同时担任关联企业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不再另行指定。
特此公示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