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高法电[2019]830号文件精神,经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民主推荐和申报,中院政治部审核考察,并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拟对下列集体和个人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予以记功,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一、记功集体
1、二等功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宜兴市人民法院官林法庭
2、三等功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二、记功个人
1、一等功
郭莹华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二等功
丁 凯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处副处长
王静静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舒秀琴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协助庭长工作(原洛社法庭副庭长)
林 琳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张国元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扬名法庭副庭长
储晓惠 宜兴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23日前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电话:82226077。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