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工作 > 执行送达公告
(2020)苏02执恢27号-张嘉熙,
(2020)苏02执恢27号-执行送达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4-08 10:35:08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2执恢27号

张嘉熙(居民身份证号码3522××××××××××0327)

本院受理的尤荣林与江阴招徕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张嘉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锡商外初字第004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向你们住所地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冻结、查封、扣划、拍卖、变卖财产)及传票、评估报告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执行。    

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李锡胜    联系电话:0510-82226098   传真:8272404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2

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工行无锡梁溪支行   账号:1103020109000051923

 

 

 
责任编辑:z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