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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送达
(2020)苏02执165号-武氏秋玄、阮氏碧玉、裴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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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09 13:18:34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2执165号

 

武氏秋玄、阮氏碧玉、裴芳梅:

本院依据本院(2015)锡刑二初字第00013号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武氏秋玄(越南国籍)、阮氏碧玉(越南国籍)、裴芳梅(越南国籍)被判处罚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姚震宇    联系电话:0510-82226886      传真:8272404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2

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工行无锡城中支行   账号:955885110300082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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