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刚过,不少市民开始计划五一出行路线,通过互联网平台预订酒店、景区门票等便捷又实惠,然而,这其中却隐藏不少陷阱。日前,宜兴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互联网订房诈骗案件。
来自东北的邵某已过而立之年,曾做过厨师,也在外地短暂地打过工,待业在家后,他开始琢磨如何赚钱。邵某萌生出在网上提供租房信息并在线下骗钱的想法,与好友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实施诈骗。
2019年9月,邵某与好友先在淘宝上购买了无需实名认证的手机卡、微信号、手机、身份证照片等工具,然后在某果民宿APP上注册账号,将网上下载的虚假照片挂在自己申请的租房平台上,注明出租杭州西湖景区附近的房源。
当客人从APP端口下单并留下联系方式后,邵某便会主动与客人联系,并表示仅可线下交易,且可以给予10%优惠,很多客人因此同意线下交易。当客人转完押金后,邵某回复按时入住即可,不再提供任何的定位或信息,等到临近客人入住日期时,害怕事情败露,他再把客人微信拉入黑名单。依托国庆黄金周和杭州西湖民宿等热点,2019年9月,邵某与好友诈骗数额高达4万多元,诈骗所得用作日常开销外,邵某还购买了最新款的苹果手机。案发后,邵某亲属替其退出了部分赃款。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邵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责令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发还给被害人。
本案中,不法分子正是看准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遇到“演技”高超的骗子,消费者愈加难以识破骗局。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互联网订房、订餐、订票时要选择有保障的网络预定平台,认准有营业资质的合法商家,以便在遭遇纠纷时及时申诉。此外,消费者们应以正规方式进行转账汇款、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进行微信转账,注意保留对方真实身份信息以及转账凭证,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以及时维权。
供稿单位:宜兴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