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2执异119号
无锡市四唯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王国元、严伟豪:
本院受理吴珍芳申请执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981号民事调解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吴珍芳申请追加王国元、严伟豪为被执行人,因向你们注册地(住所地)邮寄送达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含(2018)苏民终981号民事调解书、无锡市四唯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等)、听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点在本院执行事务中心进行听证,请准时参加。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刘晓伟 联系电话:0510-82226187 传真:827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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