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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召开“规范公司治理 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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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0-29 15:23:46 打印 字号: | |

10月28日,无锡中院召开主题为“规范公司治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无锡中院公司诉讼审判工作相关情况,并发布公司类纠纷案件典型案例。

  

  无锡中院民二庭庭长蒋馨叶发布了相关内容,副庭长缪凌解读了典型案例。宣传处处长李思红主持发布会。

  

  今年以来,无锡中院对标国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标准,发布2.0版专项行动方案,在延续去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版的基础上再推出27条具体举措,着重在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审判业务等方面拿出更多硬招实招,密集出台了十多个配套实施意见与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随着公司交易活动的频繁,公司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全市法院2017年受理公司诉讼案件571件,2018年受理730件,2019年受理869件,案件数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年增长幅度分别为28%、19%。

  

  

  近年来,无锡法院受理的公司诉讼案件有“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法律关系复杂,连环诉讼频发”这三个主要特点。

  无锡中院历来重视公司诉讼案件审判,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寻求保护交易安全和提高交易效率之间的合理平衡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一方面加强各市场主体对公司公示信息的信赖保护,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发挥裁判的规范功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为企业提供司法指引,确保公司等市场主体在法定轨道上有序、稳健运行。

  充分保护弱势股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通过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股东知情权保障、加强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运用、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优先调解、重点调解等措施,不断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注重司法介入的适度与审慎

  法官不擅自取代公司和股东正常的商业判断,而是尊重正常的商业判断,尊重公司、股东、董事依法作出的选择,尊重他们的意思表示自由和民事行为自由。只有当私法自治被滥用、导致公司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时,法官才依法以自己的司法判断取代商业判断。

  

  如何规范公司治理,法官建议:

  高度重视公司章程,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搭建起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不以公司“面纱”为盾,建立严格财务制度。

  在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之间应建立起有效的防火墙,从而保护股东个人资产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重视法务合规工作。

  根据公司自身情况组建内部法务机构,将公司的内部治理、业务发展及法律合规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务合规在风险控制上的识别、提示、预警作用,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