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无锡中院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通报了无锡法院近年来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全市两级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双向保护、全面保护。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坚持“儿童优先保护”原则,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于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8年至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407件597人;审结强奸、猥亵、故意伤害、拐骗、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327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占比达21.3%,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适用死刑。中院刑一庭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先进集体”,江阴、宜兴、梁溪法院先后被共青团中央委员会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名干警被授予“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惠山法院审理的杨素梅虐待案入选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蒋飞副院长指出,全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深化少年综合审判改革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少年儿童权益、惩治侵害少年儿童权益行为的重要指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加强审判机制和组织建设,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夯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基础;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合力,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组还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