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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2执异161号---无锡兴安邦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唐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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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晓伟  发布时间:2021-10-18 10:58:44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

公 告

2021)苏02执异161号

 

无锡兴安邦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唐晓群

本院受理北京航天斯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仲裁委员会 (2021)京仲裁字第0906号裁决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北京航天斯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唐晓群为被执行人,因向你们注册地(住所地)邮寄送达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含无锡兴安邦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裁决书、终本裁定书、听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点本院执行事务中心进行听证,请准时参加。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年十月十八日

 

 

联系人:刘晓伟    联系电话:0510-82226187      传真:8272404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2


 
责任编辑:刘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