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就想着,一定要给您送面锦旗!”
11月30日,寒冬的清晨里,王某夫妇专程赶来向无锡中院二级高级法官赵建聪送来一面鲜亮的锦旗,并当面表达感谢。
案件当事人王某夫妇与任某夫妇于2020年1月16日签订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任某夫妇将他们持有的某丰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王某夫妇。后来,王某夫妇因查询该公司财务账册等资料受阻,起诉要求解除转让协议。历经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该协议合法有效,该诉请被驳回。判决生效后,任某夫妇仍然拒绝配合王某夫妇办理股权过户事宜。为维护自身权益,王某夫妇具状一审法院,转而诉请法院判决任某夫妇继续履行协议。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其诉请,任某夫妇不服判决,上诉至无锡中院。
接手该案后,赵建聪法官仔细审阅了卷宗材料,对案情进行充分研究,还制作了内容详尽的审理提纲。一切准备就绪后,庭审开始,任某夫妇在庭上一改前案已生效判决中“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主张,以“对方构成严重根本违约”为由,请求解除转让协议,并由对方承担保证金、违约金。在仔细梳理当事人发言逻辑后, 赵建聪法官当庭指出任某夫妇“前后反言”的恶劣行为,并进行说服教育。庭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积怨过深、分歧过大,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经合议庭评议,本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尽量消融化解当事人心结,保障股权妥善变更移转,法官在撰写判决书时,就不支持转让协议的解除、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保证金违约金合法合理性等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进行充分说理,既摆事实、讲道理,又揭风险、明利害,深入释法,让当事人更明白、更理解。
赵建聪在抓好分管业务的监督指导工作外,坚守办案第一线,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原则,带头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办难案,经他审理的案件,调撤率高、当场履行好、审理时限短、文书说理强,实现了案件质量效率双提升和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统一”。今年以来,共计担任审判长审结案件达41件,其中主审一、二审知识产权、商事案件37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9.43天,调撤率达31%,且七成为合同类、公司类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