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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推进长三角区域 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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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09 19:55:30 打印 字号: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围绕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核心区、技术创新先导区、绿色生态标杆区、综合交通枢纽区的目标定位,深入贯彻省委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无锡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格局站位,切实增强服务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 切实领会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意义。打造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战略部署。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功能和职责。根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我市将打好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主动仗作为今年的四个主攻目标之一,不断提升无锡作为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和能级。全市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行动计划,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审判服务,创新审判举措,强化区域协作,为我市打好长三角一体化主动仗保驾护航。

2. 牢牢把握全方位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基本原则。(1)坚持司法为民原则。司法实践始终应当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本质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供便捷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和优质高效的司法产品,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2)坚持科技创新原则。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切实抓住立案、审理到执行的链条环节,加强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围绕十二项举措强化延伸各司法领域审判职能,切实为我市做强市域一体化、服务省域一体化、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提供司法保障。(3)坚持协同发展原则。树立“一体化”协同发展思想,发挥传统优势,对标先进城市,加大区域司法协作,努力在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进程中走在全国前列。

3. 努力打造长三角区域的司法品牌与城市名片。为我市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工作机制提供全方面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加快形成适应全市域全方位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的司法工作机制,通过集聚资源、流程再造、质量管控、效率提升,丰富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级,增添无锡元素,精心打造我市在长三角区域的司法品牌,力争创出在全国有较好知名度、美誉度的城市名片。

二、强化司法职能,全力打造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司法品牌

1.加快智慧法院升级版建设,实现跨区域司法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积极推广长三角跨区域立案,充分发挥“互联网+”诉讼服务跨区域、跨时空、跨层级的优势,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通办”,大力推行24小时自助式服务终端。不断提高完善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提高网上存证平台取证的使用。以庭审直播平台和文书上网工作为依托,加大庭审活动和文书信息的规范性、公开性、示范性和透明性。以在线庭审、在线调解和在线召开债权人会议为依托,加大网络硬件和软件设施改造投入,增加网络的软件端口支持,打通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审核把关、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瓶颈,深入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的信息化、便民化和高效化建设。

2.加强合法产权全方位保护,促进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的持续持久。严惩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在特定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依法对企业家合法物权、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的全面保护,促进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激发公民和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动力。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财产保全措施,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严格防止超标的查封,合理确定被冻结上市公司股票价值,有条件允许被查封财产融资,积极研究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的审判规则。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交易习惯和商事惯例,支持民营企业拓展合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加大企业家经营自主权,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经营市场环境。

3.加大知识产权严保护力度,助推全区域高新科技产业的创新创造。认真落实我市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紧紧围绕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建设要求,积极利用和发挥司法资源,融入长三角区域性知识产权现代化保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对驰名商标、知名商业品牌、“老字号”等司法保护作用,加大对物联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科技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个人与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先地,推进全市涌现更多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产业集群。加强与上海、南京、杭州、苏州等地知识产权法院与知识产权法庭的协作联系,共同构建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加强跨地区行政、司法等部门联合打击行动,提高制止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精准性和及时性,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长江下游新兴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4. 加深司法为民贴心式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守法遵约的自律自觉。全市法院以“百千万专项行动”为抓手,出台服务企业发展、促进复工复产法律解答,通过走访百家企业、走进千户基层网络、服务万家企业活动,及时从法律层面为企业纾困解难,寻求最佳方案和最优对策,开启司法有效服务长三角区域企业抗击疫情恢复生产的成功路径。加强与上海、浙江及省内各地法院的联系与研讨,共同探索搭建服务企业和社会的平台,加强对企业涉诉案件的认真梳理,及时向党政部门反馈信息,为上级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帮助;聚焦科技领域的新类型案件,出台法律风险防范预判性文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司法服务绿色通道,强化重大项目建设涉诉矛盾化解机制。加强司法建议的靶向性和实效性,积极联合各个行业协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构建自主可控和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

5. 加速金融纠纷专业化审判,保障市场化金融投资风险的防控防治。积极对标上海等地金融司法产品质量,依法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平等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法院与金融监管机构沟通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审判的衔接配合。积极探索涉科创板纠纷案件专家陪审、专家辅助、专家咨询等专业化支持机制。严厉打击“套路贷”内幕交易、票据诈骗等违法行为,妥善认定证券、期货、融资担保合同等新金融产品的法律效力,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创新成果和各种财产权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严格执行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标准,为“创投先行、信贷跟进、担保支持、上市助推、多种金融工具并举”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6. 创新破产重整全流程机制,确保稀缺性企业生产要素的激活盘活。充分认识破产重整制度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转变破产案件审判思路,加快“僵尸企业”的清理与出清,加大“执转破”案件的力度,建立完善企业价值和重整识别机制,将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创新重整、和解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破产工作指引,探索建立预重整制度。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债务减免、债务延期、税收减免、债转股、引入投资者、调整经营结构等方式,帮助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加强对管理人的业务指导与监督,运用专业力量推动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齐头并进,大力提升重整成功率,提高破产办案效率,为释放生产要素、促进动能转换、保障大众就业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7. 构建环保工作大保护网络,推进零容忍环境污染行为的联防联控。以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为平台,积极响应长三角区域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有效落实《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跨地区联动合作的环保工作网络。全面开展大气、水、土壤、海洋等污染的联防共治,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领域进一步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协作的范围、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环境资源案件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规则的研究,统一区域新类型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具体把握尺寸。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裁判标准统一。积极参与长江、太湖、京杭大运河等重点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推进环境修复与生态基线工作,加大生物多样性司法协作保护力度,强化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司法保障力度,积极探索生态恢复性司法实践。建立长三角地区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常态化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为打造环境资源审判“长三角”品牌,合力保护长三角生态环境安全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8. 拓宽劳资纠纷多渠道处理思路,实现多维度就业引才发展的共赢多赢。进一步发挥劳动争议审判品牌的优势,打造调解在诉讼与非诉讼全对接、争议要素在调解、仲裁、审判全对接、诉讼保障在仲裁与法院全对接的“三对接”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质效。针对农民工及其他特殊群体劳动报酬、工伤等争议,建立仲裁阶段当事人申请保全、执行的“绿色通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积极配合我市“太湖人才计划”,参与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准确处理涉及企业高管、引进性人才,区分聘任制合同和普通劳动合同的纠纷。加强涉外劳动争议纠纷研究,研究参照国际人才引进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涉外就业法律指南,提高我市吸引优秀人才的“虹吸效应”。

9.深化执行难问题切实解决,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善作善成。持续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惩治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及“涉金融”、“涉民生”、“涉商事合同类”等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加强失信惩戒机制力度,依法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限制出境人员名单等信息,联合公安、学校、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在多领域、多渠道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推动执行指挥中心“854+无纸化”模式相结合,坚持流程化、模块化、标准化、可视化原则,全面建立执行案件“中间库”,实现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管理等执行事务的集约化、专门化处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推进“智槌”司法网拍服务系统的运用,简化评估拍卖流程,缩短评估拍卖时间。加强与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合作沟通,完善个人与企业的征信系统,全力推进与市信用办联合惩戒系统的对接,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有效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之成为无锡招商引资的亮丽名片。

10.优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确保便捷式解纷通道的提质提效。积极发挥无锡中院、市工商联建立的商会商事调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职能,在江苏省首家商会商事调解中心一“无锡市法联商会商事调解中心”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平台,进一步优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有效探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诉讼纠纷解决分中心”等模式,加大纳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纠纷类型,基层法院积极派员深入到辖区乡镇或街道的基层网格,加强对民调组织对接指导,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进一步配合省高院建立健全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库,对接全省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RD)运行,利用“江苏微解纷”平台联网技术,整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七种非诉解纷力量,打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促进多元解纷机制更为灵活高效。

11.搞好指导性司法典型发布,参与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的常抓常新。全市法院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四场硬仗”的重点目标,聚焦“数字经济、总部经济、枢纽经济”三大热点,积极推广“审判白皮书”、“十大典型案例”等形式的司法典型案例发布,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深度合作,及时发布精品案例、示范庭审、集中宣判等高质量司法衍生产品,充分发挥其引导、示范、预防和教育功能。挖掘和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及时发布法院的各项举措、各项创新和各项成果,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先进经验,积极推广法律讲座小视频、以案说法、案例速递等宣传形式,进一步丰富宣传资源和传播方式,扩大司法审判工作的影响力,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力争在长三角一体化区域中发挥争先领跑作用。

12.搭建紧密型司法协作平台,打造长三角区域合作典范的模本样本。积极推行跨区域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委托执行等区域协作,参与共同建立立法协作机制,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参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区域性立法研究。以全面融入上海大都市圈为契机,通过交流学习、现场考察、联合培训等方式,借鉴学习上海等地先进司法改革经验,总结优化法律适用裁判方法,提高应用法学专业技能,探索高新技术产业审判经验,结合我市司法生态和经济业态现状,形成无锡特色的司法品牌和成功样本,主动加强长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快司法资源联动共享,积极融入区域一体化社会治理联动机制,为服务我市打造上海大都市圈的智能制造基地、技术转化高地和生态旅游后花园工程提供司法保障。

三、精心组织领导,保障优质司法服务和品牌建设真正落地结果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打赢我市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主动仗的重要意义,各法院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联络人定期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制订工作目标,及时对标找差,立即部署行动,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做到任务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严格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及时制订任务书,明确施工图,拧紧责任链,上紧发条链。全市法院要加强计划实施,做到挂图作战,对标销号。市中院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经常深入基层法院,对开展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定期通报,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法院齐心协力、不断进取、争先进位。

3.搞好总结宣传。各法院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提高服务成效。充分利用长三角区域交通便利、信息发达的优势,加强相互的合作交流,提升整个区域的司法服务水平。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平台载体,推广宣传富有指引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司法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早日实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