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为无锡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
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是在无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系统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市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崭新篇章,现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为无锡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锚定争当全省法院高质量司法领跑者目标,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向者”、夯实“强之基者”、紧盯“城之安者”、抓牢“政之要者”,紧紧围绕“六个走在最前列”目标任务、“发挥十个优势、取得十个突破”战略部署和“一轴图景、五幅画卷”现代化美好愿景,增强“争第一、创唯一”意识,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共同富裕幸福美好城市、打造新发展理念实践示范区、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崭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2.工作原则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强化使命担当。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依法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司法工作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狠抓执法办案,把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宗旨意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产品和温馨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法治导向。遵循司法规律,弘扬法治精神,坚守法律底线,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突出规则之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涉及现代化建设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司法职能,全面提高为无锡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构建现代产业新高地司法保障体系,依法服务率先建设经济体系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
3.积极助推产业科技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建设等高能级创新载体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在太湖湾科创城、梁溪科技城、霞客湾科学城等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集成知识产权审判资源,优化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布局,建立健全适应无锡产业科技发展、科学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聚焦“独角兽”“瞪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技企业司法需求,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专项行动,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加大对物联网、集成电路以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第三代半导体、量子技术、深海极地、氢能等未来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重大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新兴领域健康发展。坚决制裁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积极探索侵犯知识产权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从严惩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侵权为业等严重侵权行为。加强协同保护和全链条保护,推动完善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平台运行机制,监督和支持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
4.积极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的“数字无锡”,加强对智能计算、新型显示等基础产业,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6G、卫星互联网等前沿产业的数字化司法保护,推动无锡打造全国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妥善审理在线医疗、远程办公、云上会展等新业态领域案件,大数据与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现代制造业等领域融合发展引发的新类型案件,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依法审理因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市场不正当竞争等产生的各类案件,加大数字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积极参与政法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建设,推动数据集成共享。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科技与司法工作全方位深度融合,重点加大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积极推动在无锡设立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大数据实验室,努力建设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相适应的“数字法院”。
5.积极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市主导战略,通过审判执行活动,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有利于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紧紧围绕市委加快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的部署要求,密切关注、深入研究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卓越产业链培育工程以及争创国际服务型制造示范市、国际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探索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审判机制和审判方式。妥善审理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现代投资纠纷,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资本向先进制造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和转移。完善涉重大项目案件司法绿色通道,设立重点项目建设司法服务站,加强与重大产业项目对接,切实增强服务重点项目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6.积极保障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强化金融审判职能,调整优化专业化金融审判机构,继续完善金融案件专业化、集约化审判模式,为争创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城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保障宜兴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护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融资模式,立足审判职能遏制金融资本“脱实向虚”。进一步完善促进物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司法政策,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监测预警,运用司法数据资源,防范金融不良债权、房地产交易、企业破产等特定类型案件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传递。健全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信息共享等方式,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7.积极推进经济开放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构筑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部署,探索设立无锡国际商事法庭,实施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密切关注中欧(无锡)生命科技创新产业园、柬埔寨西港特区等开放平台建设,依法及时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往来、产业投资、能源资源合作、货物运输、劳务合作等涉外民商事案件,积极推动“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施。探索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引入侨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促进国际商事纠纷高效、低成本解决。探索成立无锡涉外司法研究中心,加强对外国法、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以及涉外法治问题的研究和运用,打造涉外法治“智囊团”。推动在无锡设立国家法官学院涉外法官培训基地,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促进提升无锡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8.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无难事、悉心办”营商环境建设,对标与审判工作紧密相关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评价指标,固优补弱,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走在前列、争创一流。认真落实“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政策要求,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的功能,对能够救治的困境企业尽量挽救,对不具救治价值或救治无望的企业果断通过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等工作有序推进。妥善审理涉及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重点企业涉诉情况分析研判及应对,完善“双月谈”“曝光台”和商会调解工作机制,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二)构建现代气派新都市司法保障体系,依法服务率先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现代化
9.依法保障区域一体化发展。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苏锡常都市圈建设等重大部署,探索建立区域司法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加强与区域内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和工作联动,依法审理涉及投资贸易、生产安全、公共秩序等重点领域刑事案件,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建立区域内行政审判专题研讨机制,共同解决行政审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环境资源一体化保护和民商事案件审判联动机制建设,增进共识,统一司法尺度。推动区域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强化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无缝对接,加大异地执行协助工作力度,推进形成一体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工作大格局。
10.依法保障市域一体化建设。针对“一轴一环三带”“一体两翼两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市域城镇空间布局以及交通同网、产业同链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司法应对,妥善化解因土地征收征用、区域利益分担、行政程序变更等引发的行政争议。妥善审理涉及城市总体规划中发生的信息公开、规划许可等行政案件,依法支持城市规划调整和完善。妥善审理盐泰锡常宜高铁、锡宜高速扩建、锡澄S1线和锡宜S2线城铁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助推基础设施建设。
11.依法保障城市更新行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美丽无锡建设、更高起点实施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坚持法律标准与政策考量相结合,妥善处理“微更新”“快改造”等涉城市更新矛盾纠纷案件。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采取风险提示、诉讼告知、诉前调解、法律释明等手段,尽可能把相关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对进入诉讼渠道的涉城市更新案件,依法强化立案、开庭、裁判、执行等节点管控,加快办案节奏,保障城市更新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完善土地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统筹兼顾城市建设发展与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关系,依法支持和保障房屋征收清点清障等工作有序开展。
12.依法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准确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精准提供司法供给,构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司法服务工作体系。依法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案件,推进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审理涉土地经营权抵押权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等纠纷案件,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助推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持续推进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严惩涉粮职务犯罪,保障粮食安全。坚持强基导向,优化人民法庭工作布局,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不断增加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
(三)构建现代生态新环境司法保障体系,依法服务率先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13.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争创碳达峰试点城市等部署要求,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低端落后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尽快释放各类生产要素。积极配合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妥善审理涉及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的改制、重组案件,引导产能落后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加大对环保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的司法保护力度,鼓励和引导资本要素向环保产业转移和积聚。推行技改投入抵扣、分期履行、惩罚性赔偿、环境保护禁令等审判方式,对恣意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强化刑事惩治,严格限制适用缓刑,激发企业加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14.保障环境综合整治。对行政机关在新一轮太湖治理以及大运河无锡段、梁溪河整治提升“一号工程”、蠡湖深度治理工程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审查,加大支持力度。对环保部门作出的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快速审查,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时性。对经过司法审查予以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裁定准予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采取执行措施,突出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的震慑性。对环保行政机关的协助申请,法院适时提前介入,通过适用禁止令等方式,及时制止环境破坏行为。加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查处违反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职责案件的审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15.健全司法生态修复机制。认真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通过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裁判结果执行机制,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积极探索专项环境修复基金制度,将环境赔偿金专款用于恢复环境、修复生态,及时督促、跟踪、评估环境修复责任的执行。充分发挥锡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江阴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的功能作用,利用环资案件审判中当事人自愿缴纳或执行到位的生态修复基金,对生态湿地环境进行系统修复和完善。
16.完善环保司法工作格局。适应“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要求,依托江阴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健全辖区内法院异地管辖案件立案、审理、执行机制,完善与辖区外管辖法院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形成环保审判工作合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妥善审理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强化公益诉讼功能。聘请环境资源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运用专业技术知识促进环境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坚持专业审判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环保案件审理,提升环保审判公信力。
(四)构建现代生活新家园司法保障体系,依法服务率先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17.加强民生案件审判,以公正司法维护民权。心系“民之向者”,坚持法理情融合,妥善审理涉及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的各类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妥善审理劳动争议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社会保险金交纳等案件,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公正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因“双减”政策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确保人民群众学有优教。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医得安心。
18.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务实举措兑现民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组织实施“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健全案款发放管理“双向审批”制度,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迭代升级,实质化运行执行案件“中间库”和“执行事务中心”,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优化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实现执行权分权制约,防止执行权滥用。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修复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物联网+执行”善意文明执行模式,强化智慧赋能,擦亮无锡法院智慧执行“金字招牌”。
19.完善司法为民机制,以优质服务回应民需。按照最高法院一站式建设标准,逐项对标74项指标的硬件、软件建设要求,固优固强、补短补弱,确保各项指标领跑全省。推动诉讼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全面推进跨域立案和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一站全办、跨域联办。完善涉老、涉残诉讼服务举措,规范诉讼费缓减免,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深入践行“两在两同”建新功、“三强三促”开新局实践活动,开展“法企同行”护航行动、“扶贫帮困”暖心行动等“六项行动”,践行诉讼服务“热线畅”、保全执行“活查封”等“十大承诺”,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司法问题。
(五)构建现代文明新典范司法保障体系,依法服务率先建设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
20.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等功能,旗帜鲜明向社会传达正确的价值理念,推动社会公众强化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以及相邻关系等普通民事案件,妥善审理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公义行为案件,促进人心教化,提升社会公德。注重对风俗习惯中的积极因素进行广泛深入收集整理和研究,将善良风俗习惯作为法律规范的有益补充。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准确阐明事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以公正司法引领社会公平正义。
21.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加强法院内外网建设,提高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水平,运用短视频、微电影、漫画等新形式,构建融媒体高效传播体系,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创新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等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审判和办公场所,打造法治教育课堂,增强司法宣传影响力。定期发布引领社会风尚的优秀案例,不断放大法院审判资源优势、扩大典型案例影响。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四大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拓展公开范围,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2.依法保障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对优秀科研成果和原创性文艺作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重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网络、软件、数据库等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业态的著作权保护,积极推动紫砂、泥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立足保护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的双重需求,合理界定文学艺术类、科学事实类作品独创性的尺度及保护范围,实现作品保护范围、强度与其独创性范围和尺度相适应。加强与文化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文化部门旁听庭审,提出加强和改进文化事业管理的司法建议,共同维护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六)构建现代治理新样板司法保障体系,依法服务率先建设秩序优良活力彰显的现代化
23.深化平安无锡建设。紧盯“城之安者”,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处涉枪涉爆、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积极参与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跨境赌博等犯罪,深入推进净网、断卡专项行动,打击网络黑灰产业链,遏制网络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实行涉安全生产案件必发司法建议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两法”衔接。落实风险研判、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四项机制”,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各项工作。
24.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及“放管服”改革的案件,监督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保护诉权与规制滥诉并重,防止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建立健全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完善行政审判年报、司法建议等制度,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常态化运行,促进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共同提升。
25.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辖区“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情况,着力破解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弱化问题。创新落实“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全市“最多跑一地服务零距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等平台,联合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参与“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推动构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26.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审级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持续推进庭审实质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完善二审民商事案件繁简智能识别、分流、分案系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认真抓好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明确中级、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权责,努力打造执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无锡样本”。
三、强化保障措施,全力提升为无锡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贡献度和满意度
27.加强法院现代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教育引导干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力推进审判执行、智慧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等领域改革创新,全力“争第一、创唯一”,努力实现审判体系现代化。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锻造过硬队伍,加快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28.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为无锡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法院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服务大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形成服务保障工作合力。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工作,依靠党的领导把准方向、推进工作。
29.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工作台帐,全面、客观反映服务和保障工作的做法和成绩。市法院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0.加强宣传引导。广泛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创新运用微电影、动漫等形式,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工作的社会知晓率、群众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