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小上海,洛社小无锡。”惠山区洛社镇拥有19个行政村、6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165000余人,是“全国文明镇”“卫生镇”“重点镇”。
近年来,惠山法院洛社法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1+2+3”工作思路,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1”:突出党建引领 秉持一个理念
△组织党员干警观看电影《小巷管家》
“今天我们主题党日的内容就是观看影片《小巷管家》并谈谈观后感,现在大家一起来谈谈吧!”洛社法庭的会议室里,气氛活跃,党员干警们围绕刚才的影片内容,畅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不能只会埋头办案。”在“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过程中,洛社法庭全体干警始终秉持这一理念,突出党支部在法庭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以党建促队建,规范“三会一课”,通过观看影片、党员上“微党课”等党建活动,弘扬先进,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引领干警在平凡中书写忠诚,在朴实中孕育高尚,在奉献中彰显人生价值。
△法官进社区共商诉源治理
近年来,法庭先后涌现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薛雨、“我身边的青春榜样”周腾等一批优秀干警。
“2”:完善多元解纷 健全两项机制
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洛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连受理两起涉辖区内某医院的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均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医院矛盾较深,情绪也十分激动。对这两起案件能否顺利解决,洛社镇司法所副所长、调解员吴基军“心里没底”。洛社法庭法官安震旦在“调诉联络点”走访排查时,注意到了这两起纠纷,立即与调解员沟通并进行指导。最终,吴基军按照法官指导的调解方法,促成医患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及时到洛社法庭接受司法确认。承办人审核相关材料后,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
△法庭干警深入村(社区)调诉联络点调解纠纷
这是洛社法庭通过庭、村调诉对接平台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洛社法庭通过搭建庭、镇(街道)以及庭、村(社区)两级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沟通对接机制,开展非诉矛盾纠纷法律指导、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等多项工作。洛社法庭还建立庭与镇(街道)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向辖区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因特点和变化趋势,提出防范化解建议,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3”:推进诉源治理 做实三个指导
“‘三个指导’,是我们探索建立的司法审判与区域综合治理相融合的解纷新路径。”据洛社法庭负责人许景波介绍,“三个指导”具体指的是实时指导、精准指导和专项指导:通过法庭联络员与村(社区)调诉联系点对接,开展普法宣传、安全生产提醒、法律咨询服务的实时指导;通过设置在镇政府的“法官工作室”,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矛盾易激化纠纷进行精准指导;定期组织村(社区)网格员、调解主任及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业务培训、座谈,开展专项指导。通过“三个指导”,进一步提升政府调解人员化解矛盾的能力,助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讼前。
△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
2020年1月起,因某小区逾期交房,该小区百余名业主陆续至洛社法庭提交诉状,提出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给予相应赔偿等诉求。收到业主诉状后,当天在洛社镇“法官工作室”的轮值法官及法庭挂点联络员与洛社镇综治委、相关社区及时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案情;案件承办人会同洛社镇综治委工作人员及时与相关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倾听业主诉求,积极协调处理,缓和业主的对立情绪。经过耐心地解释和劝导,绝大部分业主对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就违约金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分批签署了和解协议。通过多方努力,该批群体性纠纷的绝大多数在诉前成功化解,被告均已自觉履行,未进入诉讼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