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00,无锡中院、无锡市信用办联合网易新闻、无锡观察、灵锡APP开展无锡法院被执行人信用码查询系统上线网络直播活动。
本次直播特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看,江苏政法微博、无锡政法微博、无锡中院微博进行了同步直播,近50万网友观看。江苏广电、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无锡日报、无锡观察、江南晚报等十余家媒体现场报道。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精彩内容。
直播回顾
12月3日上午10:00,无锡法院被执行人信用码查询系统上线仪式准时开始。
无锡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邱必友介绍了无锡法院被执行人信用码机制出台的背景及相关内容。邱局长强调,信用码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需要。
无锡中院与无锡市信用办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行全市法院被执行人信用码的实施细则(试行)》共十个条款,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为依据,结合无锡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涵盖了信用码概念、查询途径、标识规则、告知程序、信用修复、信用承诺、解除惩戒、社会信用、信用记录、其他事项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实施细则》亮点:
一是首次确立概念。全市法院被执行人信用码,是指以无锡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的信息数据为基础,利用科学化、数字化手段自动生成的被执行人专属信用二维码和电子信用证明。
二是信用三色展现。被执行人信用码根据案件情况具体标识为绿码、黄码、红码三色,让被执行人信用有颜色、可视化。
三是查询途径便捷。社会公众随时随地可通过“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无锡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信用码标识显示情况。
四是修复路径多样。被执行人既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也可以向执行法院作出信用承诺,还支持通过个人信用分“阿福分”“增信”,执行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暂停或解除信用惩戒措施,修复其信用评价。
邱必友局长强调,推行全市法院被执行人信用码机制,不是对被执行人放宽惩戒标准,而是激励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促使被执行人在一定修复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用行动弥补过失,展现诚意,无锡法院也将严格核准程序,防止信用修复被滥用。
无锡市发改委信用建设处处长尹静勇介绍了无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及市发改委与两级法院在执行方面的合作情况。
尹处长表示,信用码的推行是法院监管平台和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发挥共同优势的合作典范,是一个尝试和创新,是推动市场经济发挥“信用本色”的一个手段。
无锡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闵仕君介绍了被执行人信用码查询系统的入口路径及具体标识规则。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灵锡APP、无锡中院诉讼服务网,查询无锡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信用码标识显示情况。
1、通过关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信用查询”直接查询 ,操作方便,使用简单。
2、通过灵锡APP,在中部“常用办事”栏目下选择“政法服务”,再选择法院服务,在里面的信用码查询功能直接查询。
3、通过无锡法院诉讼服务网(网页查询)或无锡智慧法院APP,点击“信用查询”直接查询。
全市法院被执行人信用码具体标识规则为:
(一)如查询对象无执行案件,其信用码显示为“无执行案件”;
(二)如查询对象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但尚未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其信用码显示为“绿码”;
(三)如查询对象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其信用码显示为“黄码”;
(四)如查询对象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信用码显示为“红码”。
对于被执行人的信用码执行法院的操作程序有以下五个:
1、执行案件立案后,会在第一时间通过执行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形式,将信用码的规则和信用惩戒的后果等及时通知被执行人,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
2、 在被执行人信用码转为黄码时,会再次通过短信和录音电话形式,向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和教育,告知其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程序及后果,督促其尽快修复信用;
3、当被执行人信用码转为红码时,除了必要通知以外,执行法院还会定期联合各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共同约谈失信被执行人,督促其作出积极配合执行,主动履行义务的书面信用承诺或者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尽快申请恢复信用;
4、针对被执行人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执行法院将会积极审查或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或者被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其经营状况良好,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或经执行法院审查后,可以暂停适用信用惩戒措施,将信用码转为绿码;
5、如果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查询结果直接转为“无执行案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