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讲座感言
江苏大学无锡机电学院 樊雨婷
12月2日,我参加了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宪法宣传周”普法讲座,聆听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成员所作的《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的讲座。这次活动使我得到了一次学习宪法和法律的机会,感觉获益良多。
首先,我了解了“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的由来背景及重要意义。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的宣传活动,2018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的确立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其次,使我更加深入地认识了宪法的重要性。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们青少年作为国家公民,更应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使我懂得如何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记住要切实履行公民基本义务。在讲座中结合我们学生学习生活实际,重点介绍了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以大学生宿舍生活中的事例和法庭中的真实案例,就宪法保障的公民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以案释法,加深了理解。
学法守法,从我开始
无锡立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费钰焱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聆听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成员所作的宪法讲座后,我对宪法的基本内容有了更深入地理解,领会到宪法和国家充分融合密不可分,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需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有了宪法,社会才会有良好的秩序。
法律是国家和谐的基础,有了法律社会才会进步,公民才能提高素养,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宪法,增强宪法观念,自觉遵守宪法,宣传宪法,让宪法深入人心,做一个守法护法的小卫士,为社会进步发展作出贡献。
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无锡立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张怡琳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近期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成员来我校进行宪法宣传,聆听讲座后,使我受益匪浅。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国家,宪法离我们的距离从不遥远。从我们出生开始,宪法便赋予我们法律上的身份,让我们可以在我们的国家享受我们特有的权利。人类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动物,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社会。自然也就离不开规矩的约束,因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便有了宪法,宪法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着国家的利益。
宪法的尊严容不得任何人去侵犯与亵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中国司法机关的铁律。
通过学习,让我更加了解宪法。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遵守宪法是必备的。明白了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社会的秩序。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还学到很多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增强了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