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无锡中院举办2022年第二期“青年法官论坛”。无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振华,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杰出席论坛。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参加论坛。
无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振华在会上指出,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一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司法保护新境界;二要全面加强保护力度,构建司法保护新模式;三要深化综合审判改革,打造司法保护新机制;四要积极推进协调联动,开创司法保护新局面。
本次论坛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主题,无锡两级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条线的6名青年法官作主题发言。
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杰对六位法官的发言作了精要点评,并表示未成年人由于刑事诉讼能力欠缺,不能完全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内涵和实体意义,需要充分保障知情权和辩护权。家庭教育令为司法机关介入未成年人的教育提供了有益思路和方法,但需要进一步完善强制执行措施,规范训诫程序,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协调性和衔接性。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下法官们的精彩发言吧~
《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做到“三个坚持”》
无锡中院刑一庭法官 杨柳
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做到“三个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被告人、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坚持双向保护。
《行政诉讼中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原则》
无锡中院行政庭法官 陈胜利
对于仅有未成年人因素,但不涉及未成年人实质性权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平等保护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未成年人与行政机关的利益。对于既有未成年人因素,又涉及未成年人实质性权益的,要坚持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
《家庭教育的思考和感想》
新吴法院旺庄法庭法官 顾玫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法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要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家庭教育等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事实孤儿”的司法认定及保护》
锡山法院东北塘法庭法官 赵玲洁
对于经法院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司法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援助,由民政部门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从而形成“动态发现—法律支持—审核保障—关爱疏导”的救助保护闭环。
《流动女童的司法保护》
梁溪法院刑庭法官 沈莉波
流动女童已成为性侵案件被害人的高危人群,司法机关需要构建关爱机制,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帮助她们不断提高对自我性别和社会角色的认知,有效增强自我身心的保护意识和能力,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未成年人罪犯的帮助教育》
惠山法院刑庭法官 蒋丽娜
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开展法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对于未成年人罪犯的社区矫正,应当以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为主要目的开展教育、监管、培训,以此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