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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专项行动创新案例|从消极对待到主动履行 “两站两机制”重塑企业“信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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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09 15:42:09 打印 字号: | |

 “企业经营情况怎样?有新订单吗?……你们在浙江瑞安法院有被执行案件,情况清楚吗?……嗯,标的额不高,还是要想办法尽快解决,不能影响你们生产。”在无锡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锡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华伟边问边记,完成了一份笔录。

 该机车部件公司张总告诉华伟,公司因各种影响一度举步维艰,现在稍有好转,但资金链还是相当紧张。因此前一笔货款结算问题,与浙江瑞安某公司产生纠纷,该机车部件公司对当地法院判决存有疑虑,因此对待执行也较为消极。

 这家机车部件公司正是锡山区970家失信企业的一个缩影,这些失信企业大部分被锡山法院执行纳失,还有近20%被省外法院纳失。锡山区信用办前期已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完成了这970家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信息摸底表》,对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有了大体了解。


 然而,现实中企业被执行纳失的原因很多,仅用资产和经营状况来评判企业有无履行能力,不能涵盖全部情况。在分析了失信企业的整体情况后,锡山法院决定“自我加压”,在《信息摸底表》基础上,对每家失信企业额外完成一次线下执行:前往属地村委、街道等基层组织进行调查,任务中完成一份调查笔录、拍摄一段现场视频。

 实地走访的效果果然明显。在与该机车部件公司沟通过程中,华伟得知公司只有这一起执行案件,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后,负面效应已经产生,产品销售已受影响。华伟向该公司负责人详细说明纳失的严重后果后,张总稍加思索,便下定决心尽快筹资,履行债务,争取早日解除失信。

 不久后,该机车部件公司向华伟反馈,他们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瑞安法院删除了公司的失信信息,并出具了结案通知书。

 排查以来,锡山法院已经完成了768家失信企业的修复和退出,其中28家与该机车部件公司存在同样情况的涉省外法院纳失企业在劝导下主动履行债务,失信记录被删除,成功“脱黑”。

△锡山法院召开企业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暨切实解决执行难部门协作联席会议。

 由区信用办全面摸底,加之区法院实地调查,这种锡山首创的“双轨制”摸排模式是省高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背景下,锡山法院“两站两机制”司法实践中的机制之一。

 “双轨制”摸排启动以来,锡山失信企业的信用治理率已达82.05%,居全市第一。“双轨制”摸排重在“脱黑”,而“两站两机制”中的另一机制——“全流程预警帮扶”则重在预防:在信用修复前嵌入正向激励环节,建立起“风险告知-失信预警-信用帮扶-信用修复”的全流程信用预警帮扶机制,鼓励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从而有效控制失信企业的增量。

 截至9月底,锡山法院已累计发出各类风险告知书355份,帮扶企业77家,纳失企业数量相较去年同期锐减96%。

 除“两机制”外,“两站”的设立同样意义显著。今年3月,锡山法院在东港镇政府设立了全省首个“信用修复辅导工作站”,同步挂牌成立“助企服务站”。创新采用法院执行局和属地人民法庭共同发力方式,在开展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以诉源治理为发力点,对涉诉企业加大协调、调解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失信行为发生。 

“信用修复”不是“信用数据修改”,锡山法院以“两站两机制”为依托,将司法实践的重点从失信惩戒转为失信修复以及守信激励,通过法院引导,实质性重塑市场主体的“信用观”。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