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国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和国家、省、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先进举措,结合无锡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市两会、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以新的发展理念,切实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作用,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发扬“四千四万”精神,全面护航无锡经济平稳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发展趋势,提振市场发展信心,强力助推无锡“打造全国最优营商城市”的目标,为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举措
(一)聚焦关键环节培优补弱,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1.优化审判执行质效。紧抓“公正是根本要求”的要旨,统筹把握“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科学把握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协调关系,通过组织“办案之星”“办案能手”“办案标兵”等正向评选活动,开展定期跟踪监督、定期通报结果等反向督促工作,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浓厚氛围,实现一、二审服判息诉率在全省法院排名领先。
2. 加快商业解纷节奏。进一步压缩立案审理、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委托司法鉴定、两次开庭间隔、上诉流转等节点的办理时间和各环节周转时间。强化审限监管,严格审限延长、扣除等情形的审批,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建立台账、明确时限、逐案督办,确保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力争实现商事纠纷耗时指标排名在全省法院前3位。
3.强推商事示范裁决。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和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的研究,选取物联网及车联网司法应用、数字经济保障等新型案件示范判决,引导市场新业态的健康发展。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指引,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制裁失信行为,依法保护和鼓励市场创新,促进企业和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防范市场风险。
4.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优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优化诉前调解制度,推动诉调对接平台与银行、商会、行政机关、侨联等平台的对接,提升解决多元纠纷的行业化、专业化水平。健全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全市法院商事案件诉前调解案件分流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在全省法院排名靠前。
5.拓宽产权保护维度。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杜绝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中小微企业经济纠纷,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以强揽工程等手段侵犯企业家权益等违法行为。公正审理涉产权保护行政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定期组织对涉及产权纠纷、投资人犯罪案件进行排摸甄别,防范产权冤假错案。
6.增强知产保护力度。高水平运行无锡知产法庭,协同推进5家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5个巡回审判点建设。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高效审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用好技术调查官制度。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法律援助、代理援助等基础性公共服务,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
7.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审慎冻结被执行企业基本户,全面清查超标的查封、违法查封问题,灵活采用查封变价措施,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和询价机制,提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率和资产处置变现率,最大程度兑现司法裁判结果。针对被执行人恶意逃废债务、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推行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的预警机制,切实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指标,力争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及执行信访指标在全省法院排名前列。
(二)深化重点领域对标改革,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8.规范金融市场治理。妥善审理涉企金融纠纷案件,依法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准确认定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性担保的优先受偿效力,助力拓宽实体企业融资和担保方式,保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落地落实。保护和规范民间借贷,合理认定利息费用标准,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行为的效力,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促进物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司法举措,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9.优化破产审判流程。落实破产立案登记制,深化“执转破”程序衔接,出台执转破规范性文件,实现破产案件应收尽收。优化案件公告和受理等程序流程,完善债务人财产接管和调查方式,加大破产债权线上申报审核、网络债权人会议、资金监管分配等信息化应用,提升债权人会议效率,加强“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的落实。努力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力争简易破产案件6个月内审结、一般破产案件1年内审结、破产案件审理期限不超过3年,进一步提高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的结案率。
10.健全市场化破产路径。促进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完善法院与市有关部门协作,制定关于破产企业变更登记、简易注销、信息互通、企业破产状态公示、支持破产企业重整再生的实施意见,规范流程指引。建立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机制,细化实施细则。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及时恢复重整企业税收优惠、信用恢复等政策有效落实。
11.推进类个人破产审理。立足“救济诚实而又不幸的人”“预防逃废债”的功能定位,把“商自然人”作为类个人破产模式优先适用对象。创新适用自由财产、债务豁免、失权复权、免责考察等制度,帮助诚信创业失利者摆脱债务困境、获得经济重生,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总结试点工作,提炼经验规则,形成个人破产无锡经验。
12.建立破产处置联动子机制。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处置规则,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果。建立府院联动相应子机制,推动建立公益强制清算、税务及市场监督部门申请破产联动机制,促进经营异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13.加大破产重整力度。以市场机制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探索构建企业营运价值识别参考指标体系,科学精准评判企业营运价值,畅通清算转重整、清算转和解程序。切实做好风险企业司法救治工作,综合运用重整、和解、预重整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4.加强管理人管理指导。建立健全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的体制机制,完善管理人分级管理,加强管理人的动态考核和分级,综合考虑管理人的工作绩效、专业水准、工作经验、执业操守、勤勉程度等因素,开展新一轮管理人考核定级。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升管理人的执业能力。加强对破产企业资金管理,落实管理人工作审计监督制度。
15.服务外向型经济高速发展。高标准建设国际商事法庭,深入实施国际商事审判精品战略,妥善化解“走出去”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往来、产业投资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大对单边制裁、平行诉讼、长臂管辖的司法研究和应对力度。积极与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贸促会等机构共建法律服务机制,优化国际商事线上服务平台,用好涉外司法研究中心载体,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在线解答法律难题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国际商事法律咨询。联合侨联、行业协会等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调解机制,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将无锡国际商事法庭打造成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三)加大攻坚创新与推广运用,提升营商环境影响力
16.培优商会商事调解。依托现有的商会商事调解中心,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拓展商事案件调解适用范围,规范调解流程,全面提升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案件分流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助推形成以行业或企业内部化解为主、诉讼托底的商事纠纷源头治理模式。
17.妥善化解劳动纠纷。推广运用涉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经验至其他企业劳动人事争议领域,培育专业化“调裁审”队伍,建立专门化“调裁审”专家咨询库,完善系统化“调裁审”工作机制,妥善化解企业劳动人事争议,促进企业放心用人、劳动者安心创业,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发展互惠共益的双赢局面。
18.推广企业信用修复。总结推广失信预警、纳失宽限期、信用恢复证明等工作经验,设立“民营企业信用修复辅导工作站”,持续压降严重失信主体占注册企业数量的比重。严格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及期限,对被执行企业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健全分级分类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对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给予正向激励,及时恢复信用。优化被执行人信用码查询系统,加强与市大数据局等部门的协同,共享金融、征信等领域数据,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19.数字赋能司法公正。大力推进法治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诉讼平台,全面普及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推广应用全域可视化诉讼服务系统,实现全域庭审、视频谈话、视频调解、远程接访一体推开。开发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文书存证验证,确保司法文书的权威性。优化“物联网+执行”模式的迭代升级,通过“活封活扣”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研发“终本案件质量智能评查系统”,完善“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大数据分析系统”。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努力实现案件各节点诉讼文件、执行活动的电子化,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致力司法服务主动作为,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20.畅通法企交流合作。继续推行“双月谈”和“曝光台”制度,开展“双进”活动,落实全市政法机关与企业家协会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投诉举报反馈渠道,及时回应并解决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接无锡市企业家学院,赋能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健全落实涉企政策征求机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出具涉企业规范经营管理等法律意见。
21.加强法治舆论宣传。充分运用“两微一网”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涉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及时报道商会调解、企业信用修复等司法创新经验与案例,广泛宣传无锡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成效,促进企业和企业家对司法公开透明和便捷服务具有更多的获得感,对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更高的感知度。
22.提高司法服务品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诉企业服务专窗、专线,为企业提供“一窗即办、一网可办、少跑快办”的诉讼服务。畅通企业涉诉信息公开渠道,方便涉诉企业及时查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探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促进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的司法能力水平。汇聚律师、行业协会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普惠性法律服务。
三、组织保障
1.重视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基层法院要配备得力的分管领导主抓营商环境工作,配强配优审执部门的人员,不断提高审执质效指标。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联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业务相关部门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专项小组、专门人员机制,压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落细。
2.开展比学赶超,强化督查考核。针对各自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比照国评、省评、市评反馈整改情况等,全市法院将持续开展跟踪督查,强化数据分析,定期通报结果,加大考核结果运用,激励争先进位、比学赶超,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3.加强上下沟通,注重宣传引导。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要总结梳理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打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获得国家、省批示认可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案例。重视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围绕司法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典型案例等,开展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提升无锡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影响力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