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第四百一十五条,可以说,除留置权外,凡是担保物权,均根据公示、登记、交付情况确定清偿顺序,《民法典》确立了‘公示在先顺位在先’的优先权规则……”3月31日下午,这样一句句解析、规律性阐述在无锡中院大会议室内回荡。
会议室内座无虚席,除了主讲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无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的授课声音外,只能听到250余名法院干警和江南大学学生不时在纸上记录的沙沙声。
授课中,蒋飞副院长以《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为题,从我国担保制度历史脉络、非典型担保的法典化、强化担保物权的外部“公示”消除隐形担保、建立统一清晰可预见的优先权顺位规则、明晰物权归属的同时注重促进交易、平衡保护债权人利益和担保人利益、对物权法原理的深化认识和制度规范等方面,详细讲述了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对审判理论与实务操作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据悉,为了充分发挥无锡法院业务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无锡中院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无锡法院“业务骨干开讲啦”三年行动方案》。计划在三年内邀请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省法官学院兼职教师、全市审判业务骨干人才等业务骨干,以“每月一课”“每人一讲”的形式,开展“业务骨干开讲啦”主题培训。以此推动全体法官专业能力快速提升,为无锡法院实现“深化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工作目标提供人才支撑。此次蒋飞副院长的授课正是“业务骨干开讲啦”主题培训的第一讲。
无锡法院将以“业务骨干开讲啦”主题培训为契机,持续打造教育培训品牌,进一步推动形成薪火传承、教学相长、共同提高的浓厚学习氛围,不断培育以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省法官学院兼职教师和全市审判业务骨干人才为主体、各类业务骨干为后备梯队的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